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D2YN202104080005问题办理情况的公告
2021年4月9日,我州收到云环督转〔2021〕18号文第三批交办编号为D2YN202104080005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迪庆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和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公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D2YN202104080005。投诉人反映:在香格里拉上江乡粮美村12组约7-8米处建有联通公司基站,距离居民区较近,举报人担心辐射影响健康。
二、属实情况
监测结论:采用全频辐射测试仪在基站周围进行布点监测,所测点位的射频电场强度监测值为0. 04V/m~0.26 V/m,符合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射频电场强度限值为12V/m)。
三、重复情况
与2016年、2018年、2021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不重复。
四、办理进展情况
(一)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迪庆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4月10日,由迪庆州工信局牵头,组织云南电信迪庆分公司、云南联通迪庆分公司对该情况进行了核实。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基站最早由云南联通迪庆分公司建设,2008年由迪庆州信息产业办审批,在2008年电信公司运营C网后移交云南电信迪庆分公司,在成立铁塔公司后移交铁塔公司。目前该基站中有联通、电信两家公司设备在运行。鉴于以上情况,要求联通、电信两家公司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基站进行辐射检测,并出具监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14:24-14:59对基站周围进行布点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监测结论为:采用全频辐射测试仪在基站周围进行布点监测,所测点位的射频电场强度监测值为0. 04V/m~0.26 V/m,符合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射频电场强度限值为12V/m)。
(二)整改分类情况
无。
(三)问题处理进展情况
已办结。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无违法行为。
第三方检测机构监测结论为:采用全频辐射测试仪在基站周围进行布点监测,所测点位的射频电场强度监测值为0. 04V/m~0.26 V/m,符合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射频电场强度限值为12V/m)。
六、责任追究情况
无违法行为,无责任追究。
七、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及时将监测报告上报迪庆州人民政府、迪庆州生态环境保护局,同时通报周边村民。二是加强通讯行业宣传力度,提升村民对通讯设施的认识,及时消除村民对通讯设施辐射存在的误区。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