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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090030k/202500557
文  号
来 源
州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5-02-20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20 16:16     浏览次数: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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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扎实推进我州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全局工作突出位置,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干部教育体系。通过“党组会+中心组+读书班+党支部+干部职工个人”形式,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领导干部参加诉讼案件旁听庭审活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三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切实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严格落实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研究制定了《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通过制定学习内容计划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通过参加生态环境部及省厅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班,通过参加全省大练兵比武竞赛等方式完成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提高全州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四是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并充分发挥聘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谋把关作用,为合同、政策文件审查、法律风险防范、诉讼法律事务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参考。2024年度召开党组会议19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43项。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一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及清廉迪庆建设等工作要求,全力做好环评审批要素保障服务工作,严把环境准入关,严禁两高企业落户迪庆,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开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做到即受理即审查,符合条件即审批,进一步提升环评审批效能,共审批建设项目33个,完成后评价备案2个。跟踪服务旭龙水电站、德钦县城搬迁和龙盘电站等一批国家、省级重点项目,开展项目技术咨询及现场帮扶20余次。对全州2024年度107个重点建设项目发放审批服务单,其中需受理审批环评报告书(表)30个,截止目前已完成环评报告书(表)10个,受理审查审批服务率100%。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严格行政执法行为,不断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实施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2024年度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443人次,现场检查企业447家次,录入生态环境执法平台有效数据484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355份,帮扶指导企业34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件,罚款金额80.1万元,对1起涉嫌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的违法犯罪行为,按程序移交司法部门刑事立案。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从执法主体、权限、内容、程序、结果等多个层面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开展全过程监督,通过开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稽查等,力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4年评查案卷21件,对德钦分局1起处罚主体认定错误的案卷进行依法纠错;围绕8项执法重点内容开展行政执法稽查,实现三县(市)分局稽查全覆盖。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微博、大屏、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本单位的重大决策、行政执法等相关信息。2024年度发布信息微信公众号597条,微博614条,在《迪庆日报》《环境报》等主流媒体报道25篇,采访5次,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上发布信息6条,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103条,办理依申请公开3件,上线“政风行风”热线节目1次。

2024年度,全州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100%,香格里拉市、德钦县和维西县细颗粒物PM2.5浓度分别为13微克/立方米、7微克/立方米和10微克/立方米;全州18个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94.4%,无劣Ⅴ类水体,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无受污染土壤;未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三)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多元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制定了《迪庆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制定并公示《迪庆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通过送法入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面向执法和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普法宣传活动8次;面向社会公众,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开展2024年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六·五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送法进机关、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活动,发放《油烟污染整改告知书》150余份、《安装油烟净化器倡议书》200余份、环保宣传彩页4000余份,环保购物袋500余个,宣传品3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4000多人次。二是强化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开展领导接访日活动4次,受理各类环境举报135件,办结率为100%。

(四)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健全内设科室,2024年度设立了政策法规与科技财务科,设科级领导职数1名。二是不断强化人员保障,2023年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入执法人员1名,目前满编7人;香格里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新招录执法人员3名,2024年新招录2名;德钦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新招录执法人员3名,2024年新招录1名,维西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新招录执法人员3名。目前我州生态环境系统州级机构配备3名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全州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已达90%;取得法学类或生态环境相关专业学位的达56%。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部分干部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的水平还需不断提高,依法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二是执法人员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有待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限于基础层面,掌握不够、理解不深,未能充分灵活运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来迅速应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形、新问题。二是执法监管力量不足。近年来,生态环境日常监管任务加重,各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社会对生态环境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越来越严格,但基层环境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仍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形式相对单一、创新不够,普法渠道需要多元化;普法宣传教育内容针对不同对象施以不同形式和内容的宣教比较欠缺,实效性有待增强;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更新频率比较快、调整幅度大,部分企业守法意识仍然比较薄弱,企业重发展轻保护现象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结合企业需求开展普法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措施的认知度不高,普法广度、深度和覆盖面仍有待拓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一规划两纲要”重要举措,按照省、州具体部署,在法治轨道上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各项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全局学法制度;每年定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引导领导干部做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切实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水平。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案件查处力度,严格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将执法大练兵与日常巡查、“双随机”抽查、专项执法等相结合,以执法实战促练兵;结合执法业务,多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文件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三)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水平,推进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全力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创新普法形式,将普法与日常业务紧密融合,开展多种形式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环境法治观念。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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