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良商家利用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通过免费试用体验,讲座授课等方式诱导老年人消费保健品的情形还时常隐蔽存在。在此,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需增强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一是理性看待促销活动。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小便宜莫占。“送礼送健康”、“送产品”、“送米送面送鸡蛋”,一些保健品推销者打着免费的幌子,对老年消费者施以小恩小惠,实则推销其价格高昂的保健品敛财。
二是切勿以食代医。保健品是一类特殊的食品,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能调节身体的机能,但保健品并非药品,不以预防、治疗疾病为目的,更不能取代药品对病人的治疗作用。而不法销售人员会采取夸大功效的方式进行推销宣传,有的甚至打着公益的幌子,往往无据承诺、虚假承诺、夸大承诺。广大老年人切勿听信不法商家对保健品的虚假夸大宣传,更不能停止正常服用药物及治疗,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严重的后果。
三是不要被“亲情攻势”打动。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渴望交流、渴望亲情的心理搞感情促销。销售人员对老年人热情招呼、上门陪伴,甚至帮忙做家务等,待取得信任后开始推销价格不菲的保健品,但当老年人提出退货退款要求时,原本热情的态度发生转变,甚至再也无法取得联系。
四是谨防电视购物陷进。不法商家利用电视媒体形象直观的宣传优势,对保健品、理疗仪等产品开展电视购物宣传。不少老年消费者在家中看了天花乱坠的电视购物广告后,通过汇款方式邮购了大量的保健品和其他产品,事后发现产品真实效果与宣传的差别很大。
五是依法主动维权。老年人要养成主动向商家索取购物凭证的习惯,当发现所购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是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要破除面子意识,主动告知家人,并及时拨打消费维权热线12315投诉举报,依法主动、有理有据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