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0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工作要求,迪庆州市场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药监局和省市场监管局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创新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守“四个最严”要求,夯实监管基础,开拓宣传阵地,有效地保障了公众用妆安全。
一、目前我州化妆品经营单位的分布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全州共有化妆品经营户1093户,其中化妆品经营企业135户,生产企业1户,普通化妆品备案**个,个体经营户957户,香市共计668户,占比62%,德钦共计122户,占比11%,维西共计262户,占比24%,开发区共计21户,占比3%。
二、2020年风险排查情况
(一)根据《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高风险“两品一械”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方案》,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78人次,对化妆品专营店72户、美发理发店54户进行了自查,对34户提出了整改要求。
(二)为强化化妆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风险,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按照《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一阶段国家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计划》,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省药监局工作安排组织完成了2020年共完成了17批次化妆品监督抽检任,其中合格16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染发类产品,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苯基甲基吡唑”,现场核查处置已完成;排查国家局通报不合格化妆品107批次,未在我州发现相当产品;国家局通报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4起,未收到相关产品在我州的不良反应报告。
(三)假冒产品
2020年与往年相比,化妆品消费市场安全问题呈上升态势,截止12月我局共收到假冒化妆品共计291批次,增幅明显,其中不合格烫发(染发)193批次,脱毛类产品5批次,防晒乳1批次,净痘液1批次,补水面膜2批次,从数据上看烫发(染发)类产品最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1、化妆品安全监管、风险压力增大与一线执法人员的监管意识及能力开成反差;
2、企业遵纪守法意识淡薄,只顾追求自身利益,轻视消费者权益现象十分明显。未能长期、有效地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发生化妆品安全事件后消费者的维权、监管部门的追溯工作将无法开展,这种想法与心理给我们化妆品安全造成极大隐患;
3、过去的监管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兴起化妆品销售模式。网络和第三方平台销售,一方面给我们广大消费者确实带来便捷、实惠,但另一方面因为我们不加强对新形势下的化妆品监管知识的学习,造成即便有问题却发现不了,即成了笑话又给留下了化妆品安全隐患;
4、需加大对化妆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升广大消费者的化妆品安全消费知识水平,提升企业诚信、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