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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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49826/202400827
文  号
来 源
州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4-10-16
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6 09:03     浏览次数: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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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整治

工作的通知

 

州级行业指导部门、各县(市)民政局及发展改革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2024年省委省政府为基层减负为行业减负担等决策部署,根据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违规评奖治理和收费行为监管通知》等行业领域工作要求,我局联合州发改委将现将开展2024年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清理整治的深入开展,坚决制止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面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加快健全和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制度措施和运行机制,增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二、时间安排

  2024年2月-11月

三、整治重点

重点对以下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和专项整治: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5.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8.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3.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15.未履行与登记管理机关签定依法收费承诺;16.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四、主要措施

(一)组织实施“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各部门及三县(市)民政局要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行动计划的通知》的部署,持续抓好“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紧紧围绕“减免一批收费、降低一批收费、规范一批收费、查处一批收费、通报一批收费”的工作要求,加大推进力度,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真正落地见效。要结合年度检查、变更登记、换届审查、章程核准、等级评估、抽查审计等工作,对会费超过4档、强制收费、强制捐赠、强制培训、强制入会、借评比达标表彰收费等行为进行持续整治。

(二)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各部门及三县(市)民政局、发改委要按照此次专项工作要求,会同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部署各行业协会商会对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于违法违规收费,要立即全面清理取消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各有关部门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此次专项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性收费专项工作,对前期开展的打破服务垄断、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工作成效进行自查评估。重点自查前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结合收费集中公示情况,持续提升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三县(市)市场监管局要会同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联合开展抽查检查,原则上各级抽取检查的行业协会商会比例不低于总数的2%。

(三)加大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监管查处力度。三县(市)民政、发展改革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日常检查、行政约谈、抽查审计、督促指导力度,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鼓励群众和会员企业积极举报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线索。要对发现的乱收费行为实行“零容忍”,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年检降档、评估降级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狠刹乱收费之风,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高压态势。

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巩固拓展脱钩改革成果,严把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入口关,强化收费源头治理。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不断提高违规收费监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大对收费监管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事先预防效果,营造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加强诚信自律建设,严格约束收费行为。持续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政策支持和帮扶力度,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要高度重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主动作为,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工作的具体体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加强信息报送。三县(市)民政局会同发展改革、等部门,在对本地区专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基础上,于2024年11月10日前,形成书面总结报告相关曝光案例分别报送州民政局、州发展改革委。

附件:专项收费排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迪庆州民政局               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

 

 

附件:

专项收费情况排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序列

工作举措

工作成果

备注

市级

县级

1

开展自查协会商会数(个)




2

通过自查纠正乱收费问题数(个)




3

抽查协会商会数(个)




4

规范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的协会商会数(个)




5

调整和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数(个)




6

降低偏高收费项目数(个)




7

查处存在乱收费问题协会商会数(个)




8

查处乱收费金额(万元)




9

通过减免和降低收费减轻企业负担金额(万元)




10

对收费信息进行公示的协会商会数(个)




11

设立电话、邮箱、微信小程序等举报平台数(个)




12

围绕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出台政策文件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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