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的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7〕92号)和云南省民政厅通知要求,迪庆州1市2县从2017年4月1日起,不再向任何当事人收取婚姻和收养登记费用。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是为了减轻群众负担、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重要惠民利民举措,涉及广大婚姻和收养登记当事人利益的福祉,是民政部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的具体体现。
迪庆州民政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