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申请低保、临时救助或特困人员供养?
答:有两种申请途径,①通过书面提交申请书,准备家庭成员证件材料和困难证明材料,就近向户籍地或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可交至村(居)委会或乡镇便民大厅办理。②在微信小程序搜索“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在“您生活有困难吗?”模块下按提示提交申请;申请低保还可通过“办事通”APP中的“一部手机办低保”模块进行申请;在微信小程序搜索“云南民政”输入身份信息登录后,在新申请办理的模块下按提示提交申请。
申请低保时限:个人提出申请,乡镇在最低生活保障3个工作日内,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调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提请县人民政府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县级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的乡镇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
2.申请低保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的家庭收入扣除规定的刚性支出后,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6720元/年/人,城市744元/月/人)。②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人均金融资产低于户籍所在地上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申请前12个月内未购买使用价格5万元以上的机动车辆或大型农机具;农村低保家庭未在城镇购买居住用商品房,没有非居住类用房;城市低保家庭只能有1套居住用商品房,没有非居住类用房;无注册登记公司、企业,或年经营净利润低于上年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家庭财产状况或实际生活水平不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现行我州各县市城乡低保保障和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保障标准:自2025年7月起,我州给予 补助标准。香格里拉市2025年A类560元人/ 月 、B类410元人/ 月、C类350元人/ 月;维西县:2025年农村低保A类560元、 B类390人/ 月、 C类320元人/ 月;2025年德钦县A类560人/ 月、B类390元人/ 月、C类320人/ 月。
4.什么样的人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
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5.现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是多少?
答:2025年7月起,基本生活救助供养标准为1006元/人/月。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1035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518元/人/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311元/人/月。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187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109元/人/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62元/人/月。
6.什么是临时救助?什么样的对象可以申请?
答:临时救助指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临时救助对象主要包括:
1.急难型救助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溺水等意外伤害事件,以及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可能危及生命或身体健康,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
2.支出型救助对象: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事故等生活必需的刚性支出突然增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原则上其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迪庆州2024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47480元/人/年,农村为14504元/人/年),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刚性支出达到或超过其家庭年收入的60%,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的有关规定。
7.临时救助的标准是多少?
答:没有固定标准,都是根据申请困难群众的困难情形来确定的,只有一个最高不能高于多少的上限。
支出型救助标准:单次救助金额一般不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3倍,特别困难的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可适当提高,但1年内临时救助不超过2次且累计金额一般不高于当地城市低保年标准的6倍。急难型救助标准:困难程度较轻的及时给予1000元(含)以下的临时救助;困难程度较重的参照支出型救助标准计算。
8.申请救助后迟迟得不到回应怎么办?
答:接到救助申请后,各乡(镇)及民政局会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5日。申请人对申请有疑惑可拨打州级或县市及乡镇社会救助热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