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特困供养对象统计情况
2021年4月特困供养对象全州共2078人,其中,香格里拉市853人,维西县881人,德钦县344人;2021年,全州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执行省级指导标准858元/人.月。全州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统一执行省级指导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835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418元/人.月,三档(其他集中供养特困人员)251元/人.月;全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统一执行省级指导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151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88元/人.月,三档50元/人.月。1-4月累计支出特困供养资金794.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