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民政局关于2019年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情况
一、依据
根据民政部《关于协调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及孤儿保障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以及云南省民政厅要求,请各县(市)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19年孤儿保障金提标。
二、标准
2019年1月1日起,孤儿等特困儿童省级规定月人均补助标准机构养育儿童为1974元,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为1274元,其中,中央月人均补助600元,省级月人均补助526元,合计1126元,差额部分由县(市)级财政安排资金予以补助,孤儿保障金比上一年提高200元。
三、发放情况
2019年共录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感染艾滋病儿童等178名,(其中集中供养33名,事实无人抚养28名,社会散居116名,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1名)。累计发放孤儿保障金 3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