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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2849826/201900029
文 号
无
来 源
州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19-05-13
迪庆州城乡低保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19-05-13 15:04 浏览次数: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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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民政局关于城乡低保工作动态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权益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托底性民生保障和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和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州的城乡低保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我州在城乡低保工作上始终坚持对标看齐、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作风严实、坚持精准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一)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工作。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提高2018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云民社救〔2018〕24号)有关规定,我州积极做好提标相关工作。2018年7月起,全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为557元/人/月,比上一年提高了52元;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3840元/人/年,比上一年提高了665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03元,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370元,2018年城乡低保资金累计支出21473万元。(二)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一是及时开展全面普查复核工作。针对我州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将2018年作为农村低保整改年,在2017开展农村低保精准施保全面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从2018年1月起,在全省率先启动了新一轮农村低保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配合。到5月份,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又进一步充实、升化了我州专项行动内容。9月底,全州已集中普查复核现有农村低保对象、录入系统待审批对象、新增低保对象和社会求助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完成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及县级审批工作。精准认定低保对象,纠正了“平均保”“轮流保”“特殊保”等违规施保问题。截止2019年2月28日,全州农村低保保障对象共有21899户56860人(香格里拉市6466户20045人、德钦县7888户13712人、维西县7545户23103人)。二是及时复核清退异常信息对象。在专项清理行动中,对在保对象的异常信息进行认真复查,重点对家庭中有财政供养人员及村三委成员、拥有大型车辆或享受型车辆、经商办企业等异常信息,严格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的三个基本条件进行复核。2018年2月以来,通过信息比对,共核查出2356条异常信息,主要涉及缴纳(领取)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信息。我局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清理整顿,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异常信息对象进行清退,做到立行立改。三是及时追缴违规享受的低保资金。根据核对中心反馈的低保对象中存在机关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及时指导督促各县(市)认真核查,并及时将违规享受的低保资金予以足额追缴。全年共追回92人违规享受的低保资金66万元。(三)及时更新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数据。为做好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低保数据与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的比对工作,切实保证系统内的低保数据与实际保障情况相一致,指导督促各县(市)及时更新完善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数据。在2018年4月,全州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集中人员对11万余条低保对象信息进行更新完善。2018年12月,各县(市)又根据低保专项行动后保障对象的变化情况,及时对社会救助信息系统进行更新,并再次对信息系统查漏补缺,做到系统数据与实际发放数据相一致。(四)全面实现城乡低保资金社会化按月发放工作。为做好城乡低保资金社会化按月发放工作,2018年9月29日,局党组召集三县(市)民政局负责人、州县信用联社负责人,召开了“迪庆州社会救助资金县级统发和城乡低保资金按月发放工作推进会”。会议达成共识,两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协作,从2018年10月起,全州城乡低保资金做到了按月发放。到2019年第一季度末尾在全州民政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我州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实现城乡低保资金通过“社银一体化管理系统”进行县级按月统发工作。高度关注核对中心反馈的异常信息。时刻关注核对中心反馈的异常信息,对反馈的异常信息,及时指导督促各县(市)民政局对在信息系统和实际发放过程中进行暂停发放处理,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低保对象。同时将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低保数据、专项核对数据和各乡镇实际发放花名册进行信息比对,逐条认真核对。严格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的三个基本条件进行复核。对不符合城乡低保政策的要及时清退,做到立行立改。对国家公职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违规享受城乡低保的情况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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