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第一季度典型案例公示
导游赵某山胁迫旅游者消费案
违法事实:2024年10月21日,香格里拉市文旅局收到香格里拉市委网信办关于导游人员在香格里拉市境内的旅游大巴车上对旅游者进行训话式讲解的《网络舆情预警通报单》,经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调查核实,确定带团导游为赵某山(导游证号YEJ2077O)。赵某山胁迫旅游者消费的违法行为在严重侵害旅游者权益的同时,引发网络舆情,引起各级部门高度关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迪庆的旅游形象,且赵某山在2024年6月同样因胁迫旅游者消费受到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处罚。
经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调查取证,导游赵某山胁迫旅游者消费的违法行为属实,移交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处罚。
违法条款:《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处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理结果:吊销导游证(导游证号:YEJ2077O)
结案时间: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