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教育局党支部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我们党的一贯传统,是加强党建工作的需要,也是端正党风、增强党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有效措施。为进一步完善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2017年 2月20日,局党支部支委会会议研究,报请局党委同意,决定在我局党支部实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
一、活动时间
每月1日为我局党支部党员固定活动日( 如遇节假日或周末党员固定活动日顺延至收假的第一天开展活动)。
二、参加对象
州教育局机关全体党员都要参加。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属党小组同意,经公示后可以不参加有关活动。同时,根据不同的活动主题,视情况可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等参加。
三、活动内容:
1.学习教育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党建知识、政治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加强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坚强政治定力。
2. 党员议事日。对本部门(科室)和党支部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议以及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等征求党员意见,邀请党员监督,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
3. 党员走访日。结合联系群众制度,党员干部走访基层学校,走进师生群众,进一步落实党内关怀制度,组织党员慰问、看望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帮扶社会弱势群体等,不断密切党群关系,送去党的温暖。
4. 党员服务日。结合实际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特点,将党建与团学、志愿服务相融合,创建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特色鲜明的服务载体,服务群众、服务师生、服务社会。
5. 党内评议日。年底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通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等为载体开展创意党日活动,增强党员党性意识。
6.开展文体活动。,不断活跃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活动日要以外出参观学习、文体活动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方式进行。
四、活动要求
1.明确责任。党员固定活动日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局党支部要以党员固定活动日为载体,统筹“三会一课”、志愿服务、党内“双评”、发展党员等工作,积极参加活动日的活动。局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推动主题活动,带头联系服务群众,以实际行动引领广大党员参加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
2.落实工作保障。结合活动实际情况,从党建经费中列支一定经费,用于党员活动日正常开支,确保党员活动正常开展。各党支部要搭建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等场所作用,有效创新组织模式,灵活开展各类活动。
3.严明活动纪律。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活动;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的,必须经党支部批准;严格考勤制度,对无故不参加党内活动的党员,要进行思想教育和帮助,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的纪律进行处分。
中共迪庆州教育局支部委员会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