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激发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热情,推动我州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体育强州和健康迪庆建设,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壮大体育产业市场主体
(一)支持体育企业创新发展。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从政策、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重点培育和打造3至4个体育服务企业,支持企业承接赛事服务、场馆运营服务和精品线路、精品赛事运营。鼓励、支持国有和民营企业参与发展体育产业,跨区域、跨行业全产业链经营。引导各类中小体育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州教体局牵头;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推进体育创新平台建设。推选符合条件的服务平台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鼓励体育企业参加全国体育科技创新大赛及全省创新创业大赛。(州教体局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配合)
(三)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发展。体育社会组织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办理登记。全面贯彻落实行业协会脱钩改革,支持各单项协会独立、自主运营,承接政府服务,开发各领域的消费市场,支持各体育社团发展壮大。强化以各级体育总会为代表的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体系,支持各级体育总会承接政府服务,为体育总会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州教体局牵头;州民政局配合)
二、推动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四)大力发展体育服务业。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经纪、体育培训等服务业态。结合云南高原体育基地群建设,建设迪庆香格里拉国家高海拔足球训练基地、迪庆香格里拉国家青少年高海拔体育训练基地、迪庆少数民族体育示范基地。以迪庆香格里拉文化旅游节为引领,持续打造五月民族赛马节、梅里100、香格里拉篮球赛、香格里拉徒步等高原特色品牌赛事。到2022年,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80%。(州教体局牵头;州发改委、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外办配合)
(五)做精户外运动。发挥我州山水资源优势,依托香格里拉、三江并流、梅里雪山、普达措、茶马古道等大品牌,开发徒步、露营、越野、登山等山地户外运动产品和漂流、皮划艇等水上运动产品,建设、推介雨崩、虎跳峡、尼汝、南姐洛、哈巴雪山、天宝雪山、雅哈雪山长征之路等户外徒步精品线路;开展香格里拉户外大会、观鸟节、赛马节、射箭节、弩王赛、黑谷节等户外精品活动,推进租赁、定制、救援等自驾管理服务系统建设,把迪庆打造成为“全国健身休闲目的地”和户外运动旅游胜地。(州教体局牵头;州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六)加快发展冰雪产业。制定并贯彻落实好《迪庆关于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大力发展冰雪运动的若干措施》。将冰雪产业布局纳入大滇西旅游环线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增强产业支撑,适时恢复香格里拉滑雪场;在城内规划新建香格里拉室内滑雪场。利用白马雪山、哈巴雪山、雅哈雪山、天宝雪山等独有的冰雪资源,结合国家《百万公里健身步道工程实施方案》,规划建设4条冰雪登山步道,为发展户外运动、发展、开发越野滑雪项目创造条件。有序开发、利用迪庆户外高山冰雪资源,拓展冰雪户外旅游、运动市场。(州教体局、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发改委配合)
三、促进关联产业融合发展
(七)推动体医融合发展。将体育产业发展核心指标纳入全州卫生城市评选体系。鼓励医院培养和引进运动康复师,加强运动促进健康指导,建立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形成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完善体质监测指标体系,将有关指标纳入居民健康体检推荐范围。为不同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推广科学健身,提升健身效果。把老年人中医养生保健方法纳入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的内容,深入推进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广泛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和体育健身活动。(州教体局、州卫健委牵头;州民政局配合)
(八)推动体旅融合发展。以打造大滇西旅游环线和全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以“旅游观光+户外运动+赛事体验”为实现路径,积极引导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持续培育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到2022年,力争将普达措、梅里雪山、虎跳峡3个公园打造为全国体育旅游精品景区;打造尼汝、雨崩等徒步精品线路5条;培育五月民族赛马节等体育旅游精品赛事4个;将香格里拉打造为全国体育旅游精品目的地。搭建各类体育旅游资源推介平台,提升体育旅游产业交流合作水平。(州教体局、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发改委配合)
(九)推动体教融合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教练员、退役运动员、体育培训机构等为学校体育课外训练和竞赛提供指导。建立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教育体育共同培养机制,建立小学、初中、高中的梯型业余训练网点体系,将备战省运会与创建特长班、特长学校相结合。推动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进校园,让优秀青少年运动员享受全州最优秀的教育教学资源,青少年竞技水平和文化水平同步提高。(州教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促进体育消费
(十)鼓励体育消费。加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全面实行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向公众开放,鼓励公共体育场馆延长开放时间,开发健身产品,提供体育培训服务。鼓励群众健身消费,培养健身技能,激活健身培训市场。支持数字体育APP开发,鼓励开展线上赛事、线上培训等新业务,发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居家式健身产业。积极申报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和全民健身三级联创示范城市。(州教体局牵头;州发改委配合)
(十一)培养终身体育锻炼习惯。完善学校体育“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教会每名学生熟练掌握1—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体育活动的指导,鼓励将健身休闲活动作为工会活动和职工福利内容。支持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为老年人组织各类健身活动。(州教体局牵头;州老干部局、州卫健委、州总工会配合)
五、推进体育设施建设
(十二)加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实施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持续推进“百万公里健身步道工程”和“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重点建设乡镇多功能运动馆和射箭射弩少数民族体育设施。采取企业、集体供地,政府投资建设,受建方低收费管理运营的新型投资模式,在县城新建一批体育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体育设施并依法按约定享受相应权益。推行政府投资建设的体育场馆委托第三方企业运营。体育部门加强对已交付的体育设施监管职责,确保落实体育用途。(州教体局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十三)鼓励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推进香格里拉民族体育中心改造提升,建设成集体育赛事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医疗康复中心、体育文化中心为一体的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推动建塘运动休闲特色小镇的规划建设,支持2至3个民营企业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州教体局牵头;州发改委、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十四)加强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以体育旅游、户外运动、少数民族体育为重点,支持和打造一批体育产业示范基地、体育产业示范单位、体育产业示范项目,发挥体育产业基地的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州教体局负责)
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十五)完善赛事管理制度。明确体育行政部门的赛事管理职责,厘清赛事各方权利义务。制定《迪庆州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实施办法》,推进单项体育项目协会成立裁判委员会,规范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州教体局负责)
(十六)强化体育赛事公共安全。推行不同级别、不同类型体育赛事的安保标准体系,2022年底前完成大型体育场馆安保等级评价工作。体育赛事安全许可时间从7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为体育赛事承办单位申请安全许可提供便利。鼓励体育赛事承办方引入专业安保公司承担安保等工作,保障体育赛事安全。(州公安局牵头;州教体局配合)
(十七)健全救援体系。完善风险多发区域的安全警示、紧急救援、消防、安全防护等标识信息,引导户外运动者合理流动。建设迪庆户外运动综合应急救援中心,构建覆盖全州的户外运动安全救援网络。(州教体局牵头;州应急管理局、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十八)加强人才培养。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对全民健身的服务和引导作用,落实《迪庆州优秀运动员升学就业暂行办法》,将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员输送到学校、业余体校任教。(州教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统计监测。开展体育产业重点业态动态监测,对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及时纳入统计范围。推进全州体育产业统计核算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到2022年,基本形成及时、全面、准确的体育产业数据定期发布机制。(州教体局牵头;州统计局配合)
七、加大产业政策扶持力度
(二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市场主体,可享受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免征个人所得税、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税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体育场馆自用房产和土地,按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支持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的体育场馆依照全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年度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参与市场化交易,降低用电成本。(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发改委、州供电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优化体育产业供地。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统筹考虑体育用地布局。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体育产业,确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所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给予优先保障。鼓励各地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体育产业。(州自然资源局、州林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拓展抵质押物范围,开展体育企业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创新。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与全民健身、体育赛事活动有关的公众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保险产品。(人民银行迪庆支行、州银保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保障措施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迪庆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有关协调机制,强化政策衔接,加强对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州教体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四)加强市场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各类体育协会采用冠名、赞助、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发其无形资产。完善体育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强化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对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加大对体育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体育市场秩序。(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发改委、州教体局配合)
(二十五)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负责)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