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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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4538231/202300259
文  号
来 源
州应急局
公开日期
2023-11-29
安全生产督办通知书2023年1号
发布时间:2023-11-29 09:34     浏览次数: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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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第01号

迪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

迪庆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工作专班,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函》要求,现将省安委办反馈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场评估发现的问题不足反馈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相关工作专班和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省对省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州委、州政府大抓产业发展、大抓项目建设、着力化解安全风险上来,自觉认领反馈的各项问题,不推诿、不回避,以实际行动敦促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工作专班和州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对照《大理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清单》(附件1)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完成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时限、措施、要求,压茬推进落实,严格闭环管理。

(三)扎实推进整改。相关工作专班和州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严肃认真对待整改落实工作,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确保在3月20日之前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请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州文旅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023年3月21日前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州安委办。联系人:卓玛其玲,电话:3069662,电子邮箱:dqzawb@163.com。

附件:1.迪庆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清单;

2.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函。

                     

迪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


迪庆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清单

序号

存在问题

责任单位

备注

1

2020年1月至2022年11月,全州三年累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8起、死亡55人,累计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其中,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占比分别为62.5%、18.75%,合计突破 80%;死亡人数占比分别为56.36%、16.36%,合计达72.72%。迪庆辖区内山高谷深、社会发展相对滞后、道路崎岖艰险,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隐患治理任务艰巨。

各县(市)、开发区,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单位

2

各县(市)和州级部门虽然明确了安全生产牵头部门或牵头科室,但目前,由于编制、人员等客观因素影响,负责安全生产的牵头部门或科室专职但不专责,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协调能力被摊薄,人少事多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基础业务人员疲于应付;州、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缺乏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且单位联络员变化大,情况掌握不精准;乡镇由于安监办取消,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不再明确,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阻滞问题成为制约迪庆州安全生产本质安全提升的主要障碍。部分企业未落实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无法有效开展工作。

各县(市)、开发区,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单位

3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牵涉面广、部门多,部分部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被动,主动参与治理意识不强。部门联席会议分析研判、会商督办、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不健全,部门与部门、部门与地方、部门与上级部门之间的整体协调联动治理格局尚未形成。

4

部分小企业小作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企业存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企业法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然存在。

5

全州各类企业普遍规模小,抗市场风险能力低,生产经营不正常,经济效益不高,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差,“小、散、弱”状况仍未有较大改变。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不健全、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薄弱、安全培训不到位、设备老化陈旧等问题依然存在。

7

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不严,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重点车辆脱检、违法未处理、多次违法、违法载客等现象普遍存在。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认差距较大,导致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安全投入、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等管理要素上存在参差不齐现象,企业安全工作开展未形成系统有效体系的情况依然存在。部分企业存在填报台账不细致,未从解决企业安全核心问题和关键环节人手,对专项整治工作存在敷衍塞责心态,安全工作被动局面未得到彻底扭转。普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只从短期经济利益考虑,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迪庆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工作专班(设在州应急局)、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设在州交通运输局)

8

在道路安全方面,州内连续长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以及积雪结冰路段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安全风险形势严峻;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失管失控面还不同程度存在;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较为普遍,管理措施、管理手段有限,治超站建设和治超队伍建设与治超需求不相匹配,安全隐患突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信用体系建设正在推进,在建公路项目施工规模大,施工条件复杂,特殊结构桥梁、特殊地质隧道等复杂工程增多,施工难度持续增大,大规模建设背景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能力不足,本质安全基础薄弱,安全风险高。水上交通监管难度大,水上交通监管对象量大面广、点多线长,监管力量薄弱,运输渡口、渡船标准低,乡镇人民政府监管缺位。

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设在州交通运输局)

9

在城市建设方面,截止目前,排查经营性自建房 7234栋;其中15栋存在特别重大安全隐患危房落实工程治理13栋,整治率86.67%;410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房落实工程治理373栋,整治率为90.98%,排查隐患整改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城市安全发展起步较晚,且涉及点多面广,政府统筹乏力、部门合力不足,建设规划历史遗留问题多,部分风险隐患长期存在,对标对表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和安全发展难度大。城市管道、电力、污水垃圾和渣土处理等基础 设施安全保障发展相对滞后。安全生产意识不强、从业人员安全管理经验不足,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

迪庆州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设在州住建局)

10

非煤矿山方面,存在地下矿山采空区存在大面积坍塌、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系统重大、长期停用小型尾矿库安全风险和高堆置排土场和露天矿山高边坡安全等风险;重大隐患整改推进缓慢,整改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设在州应急局)

11

在重点建设项目方面,迪庆州共有建筑企业107家,监理企业4家,检测机构6家,商品混凝土公司8家,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共32家,物业服务企业共计24家,在建项目92个,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安全投入少,“三级”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安全意识淡薄。全州内共有运行水库3座、在建水库4 座,运行堤防24段、在建堤防11 段、运行小水电站61座。 全州所有水利设施中,运行小水电站及在建水库工程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相对较多,运行堤防、在建堤防问题相对较少。

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

在城镇燃气方面,全州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企业5家 4家液化石油气供气企业,1家液化天然气企业(加气站)总储气能力338立方,城镇燃气企业管理工作人员配置少,规范化管理不足,信息化建设推进缓慢,瓶装气瓶可追溯系统建设滞后。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13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抓住减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防范较大事故和杜绝重特大事故这个关键,以风险管控为主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责任,盯紧党政领导、部门领导和企业   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逐项对照安全生产15条措施要求,一条一条抓落实,统筹抓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三件大事,盯住一些重点问题,解决一些难点问题,同时举一反三,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抓扎实、抓具体、抓深入、抓出成效,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

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应急管理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

14

积极稳步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着手修订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督促企业严守承诺、依法营运。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构建严密的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执法机制建设,增强依法治理能力和效率。强化安全风险管控,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 项机制”建设。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机制体制建设,健全完善全州安全风险防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加强执法协作,共享执法信息,提升执法效率,扩大执法效能,针对性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问题。

各县(市)、开发区,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单位

15

危险化学品领域

(1)推动各部门、各县(市)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打好危险化学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三年专项整治的贯彻落实组合拳,切实落实“三个必须” 的工作要求,切实将综合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单位密切配合,做到工作无缝衔接,杜绝个别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实不严、甚至工作推诿扯皮的现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的要求,持续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2)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动地方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条件精准化排查评估,严格“一企一策”治理,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退出一批。开展危险化学品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建立防控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坚持打疏结合,利用多种手段,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有效防止死灰复燃。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设在州应急管理局)

16

2.非煤矿山领域

(1)严把新立矿山准入关,强化源头管控,对新立矿山准入条件特别是生产建设规模达不到法律法规规定和州政府要求的,一律不得办理采矿权审批等行政许可手续。压实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规范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审批程序,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失效和环境保护达不到要求的非煤矿山企业,加大执法力度, 一律责令停产整顿。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落实矿山企业治理主体责任。依法打击取缔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矿业秩序稳定。可复制推广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覆盖地质、采矿、选矿、动力、生产管理全过程的采选智能制造生产线,提升矿山智能化应用水平。

(2)进一步巩固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成果,突出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困难与问题,对症施治,全面完成非煤矿山改造升级、整合重组和关闭退出任务,促进非煤矿山高质量安全发展。

(3)严控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强化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严防赶进度、超强度、超能力等违法违规行为,重手推进重大隐患治理工作。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设在州应急管理局)

17

3. 消防安全领域

(1)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逐步建立完善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加快“互联网+消防监管”能力建设,将消防监督管理模块融入基层综治、社区治理、网格化管理、物业管理等政务信息化平台,对所有社会单位基本情况和管理人员清晰管理,并提供风险提醒和服务指导,逐步实现“线上监管”。

(2)根据灾害程度、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问题严重程度和普遍性突出问题,建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级响应制度,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检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场所等的集中排查整治。健全完善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调度指挥、精准研判、前置布防等工作机制,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3)持续重点整治高层和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农村、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和“三合一、多合一 ”场所、老旧小区、古城等高风险对象,以及消防车通道、电气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等领域突出问题,完善全域旅游配套产业消防安全监管措施,实时跟进光伏板、  储能设施等新材料新能源新业态存在的消防安全风险,逐步整治和消除静态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设在州消防救援支队)

18

4.道路运输领域

(1)建立健全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量级匹配的考核制度、道路交通安全部门协作责任制,明确监管责任,细化责任清单,完善监管链条,真正形成监管合力。坚持和优化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推动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部门治超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健全完善通报挂牌机制,完善公安等多部门参加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机制。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形成全链条监管执法合力。加快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数据共享公开。

(2)持续开展违规车辆专项治理。联合开展车辆超载超限运输、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生产改装监管,严厉打击重型货车“百吨王”、轻型货车“大吨小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大罐小标”及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治理,全力推进57座大型客运车辆退出运输市场。

(3)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应急救援机制,明确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气象、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机构的职责任务。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道路交通应急救援指挥联动机制,深化“一路多方”交通应急联动,细化道路交通应急救援工作程序,提高应急救援救治效能。建立风险监测预警、风险影响评估、快速指挥联动、路面区域管控、应急现场处置、伤亡人员救援、信息传递发布等环节的全链条全周期长效联动。

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交警支队

19

交通运输领域

(1)做好重点时段各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点严查严管危化品运输、农村客运等重点车辆,严防超员超载,严厉打击农村地区非法营运。公路建设领域抓好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人员到岗履职的监督管理,加强危大工程、复杂地质条件下长大隧道工程现场监管。水上交通领域重点关注学生渡、赶街渡,从严从快打击“三无船舶”、超载运输、非法载客、违章航行。路网运营领域重点加强源头治超、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突出长陡下坡路段,公路桥梁隧道病害等重点部位加强安全防范。加强雨季汛期自然灾害风险管控,与气象、应急等部门加强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机制,及时获取预警预报信息,加强灾害 性天气预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应急预案,密切关注有关部门发布的地质、汛情、水情及极端天气等各类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加强路网保畅保通,加大对地质条件较差、易受暴雨洪涝灾害影响的路段和基础设施的监控巡查,完善应急准备,及时有效抢险保通。

(2)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严厉查处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脱检、拼装、改装和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公安交警支队

20

6.城市建设领域

(1)加强城市安全环境建设,扩展避难疏散空间,加强城市防灾工程建设,落实城市各项安全要素。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城市安全平台体系,确保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建立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健全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建设。

(2)完善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根据《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对危险 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进行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并对不良地质地区的重大工程项目进行风险评估或论证。

(3)按照“多规合一 ”的要求,做好规划衔接及实施工作,国土空间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建立健 全城市全要素、全链条、全环节建设技术标准体系,提高安 全和应急设施的标准要求,增强抵御事故风险、保障安全运行能力。

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设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1

7.危险废物领域

持续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建立监管联动机制,应急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协同推进安 全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工作格局。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 整治“回头看”。制定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危险废物鉴别管理,规范开展鉴别工作。新改扩建涉危险废物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管理,严防贮存环节风险。严格危险废物分类分区贮存,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以及不兼容危险废物混存混放;严禁 贮存未经报废处理登记的化学品。加快高危险等级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

州生态环境局

22

粉尘涉爆方面。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事故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化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

粉尘涉爆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设在州应急管理局)

23

工贸行业方面。深入推进工贸行业三级巡查四级预警工作,强化工贸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开展严格利用安全生产标准依法依 规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坚决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及安全生产强制标准要求的企业、产能及工艺装备。

州应急管理局

24

建设工程方面。继续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盯紧关键环节管控,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安全管理力量,推进责任、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建设到位,严格把关危大工程审批、实施环节。建立健全全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体系,以州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建设为引领,突出样板示范和施工企业、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提升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

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5

文化旅游方面。明确职责,强化监管,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工作 长效机制,加大文旅行业和市场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文旅行业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自救互救能力;持续抓好文旅行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

州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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