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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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4538231/202300288
文  号
来 源
州应急局
公开日期
2023-05-12
迪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开展迪庆州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2 10:41     浏览次数: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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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安委会,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开发区安委会,有关企业: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云南省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云安办函〔2023〕33号),州安委会决定开展迪庆州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策划活动内容,通过开展学习教育、启动仪式、安全宣传咨询日、知识竞赛、应急演练、文化展示、案例警示等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不断推进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

三、活动时间

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

四、活动内容

(一)突出思想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云南省69项、迪庆州79项具体举措,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将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延伸到纳入综合考评对象的其他州级机关单位和县、乡镇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安委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开展集中宣讲、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凝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各企业要组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督促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岗位安全责任。

(二)突出重点时段,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6月1日当天,要通过动员讲话、现场观摩、开设线上专栏、主旨演讲、公开安全承诺、发出安全倡议、悬挂横幅标语、开展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安委办定于6月16日联合香格里拉市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开展现场咨询,深入企业、学校、医院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组织现场咨询和调查研究等多种形式,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6月16日前后,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和网络直播,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通过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各地报刊、广播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移动短信、分众传媒等平台要加强“安全产月”宣传报道,播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发布安全预警信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突出主题主线,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应急管理部组织的“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动员乡村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组织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要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在楼宇电梯广告屏,飞机、公交车、地铁等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应急广播推送安全应急知识,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四)突出责任落实,扎实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结合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积极组织各级各类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要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要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五)突出能力提升,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全员应急演练。企业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农村村庄要针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等事故灾害逃生救援;城市社区要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等场所场景风险防控和逃生救援;学校要针对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地震逃生、防溺水;家庭要针对燃气安全、电动车充电安全以及高楼火灾逃生等,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

(六)突出诚信惩戒,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曝光活动。安委办将统筹协调迪庆日报、迪庆广播电视台等级主流媒体记者,随同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暨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督查,到作业现场一线开展典型执法案例采访,并在有关媒体平台曝光公布,形成震慑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有关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采访,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县(市、区)委办要健全完善举报奖励机制,运用属地融媒体和自媒体平台关联推送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全员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

五、活动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密切配合,搞好通力协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要保障必要的活动经费,充分整合已有资源,创新性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宣传、网信、广电等部门的作用,组织协调各主流媒体、行业媒体、新媒体和应急广播加大宣传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

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活动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推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促进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切实增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县(市、区)安委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要明确1名联络员并分别于5月15星期一)16:00、6月28日16:00前将活动联络员反馈表和活动总结、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报州安委办。

 

附件:1.全“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2. “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3.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系列宣教产品征订工作的通知

 

 

 

迪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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