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州审计局于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7月27日,对我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反馈了意见。反馈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和问题导向,真实反映了我局在财经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查找问题症结所在、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一)态度坚决,迅速研究部署。审计意见反馈后,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集中认领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整改工作,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确保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二)全面梳理,明确整改任务。根据审计反馈意见,对审计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工作方式,制定《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每一个问题分别明确责任领导、牵头整改部门、配合整改部门,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
(三)建章立制,确保整改见效。牢固树立“经常抓、长期抓”的意识,充分发扬“贵在坚持”作风,把领导带头和制度建设贯彻始终,切实做到“查摆问题不能停、整改落实不能停”。针对审计反馈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局内控管理制度,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人社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聚焦问题清单,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一)关于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313352.84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长期挂账313352.84元资金中,在今年的各项工作中已正常使用支出167869.4元,63999.8元已纳入工作计划年内使用,81483.64元已完成清理拟统一归还国库。在以后的工作中将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1号),加强往来款项管理,严格控制往来款项规模,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杜绝长期挂账。
(二)关于1700元无形资产未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将该笔无形资产入账,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关于未全面使用正版软件、未建立相关软件正版化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 )文件的相关规定,建立软件采购制度、考核评议制度、工作职责制度、日常使用管理制度、台账管理、安装维护管理等制度,并签订正版软件承诺书;二是统一明确了下步购买计算机设备时必须同步采购使用正版软件,在编制预算时将正版软件采购同步纳入预算;三是组织对现有计算机设备正版软件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登记,能够更换正版软件的设备进行了统一更换,少部分因年限较长,硬件不支持安装新的正版软件的设备将陆续淘汰,通过新老更替逐步实现正版软件全覆盖。
(四)以前年度审计查出整改不到位问题
1.关于隐匿列支三公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规范报批手续,在财务管理和执行规章制度方面做到严肃、认真,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杜绝在其他应付款中列支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等。二是严格执行预算,车辆运行维护费从年度预算的专项经费列支,公务活动中科学统筹使用自有公务车辆和公车平台租赁车辆,平衡使用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公车租赁费,充分发挥两笔预算资金的最大效益,避免或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超支的情况。
2.关于州本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部分在职死亡人未清退个人账户、未兑现丧葬抚恤待遇,机关事业“中人”死亡未清退账户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州本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部分在职死亡人未清退个人账户的问题,已在2022年8月12日完成所有个人账户清退工作;二是针对州本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部分在职死亡未兑现丧葬抚恤待遇的问题,主要涉及3人,其中1人已收集相关材料,其丧葬抚恤费已发到位;另1人原工作单位破产无法联系,已函请公安机关协助联系家属,但截至目前还未找到家属的联系方式;剩余1人于已发函至其户籍所在地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请求协助查询家属联系方式,目前还未复函;三是针对州本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死亡人员基本养老个人账户未清退问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文件要求,办理参保人员终止登记手续后,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手续,对符合条件的,计算并核定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金额,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推进中。
(五)关于集中采购项目服务类自行采购情况记录表报价金额与后附三家企业报价表报价金额、实际签订合同企业不一致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集中采购项目服务类自行采购情况记录表中询价情况及采购单位意见进行修正。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各科室、局中心提交材料务必做到真实、完整、有效。财务人员及各级领导加强对材料的审核把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和巩固审计整改成果
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促进人社事业发展、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严格对照审计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韧劲,推进人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照审计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的根源,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在纪律上更加严明。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长期整改。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运行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合问题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四是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落实民主议事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审计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把审计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州人社事业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工作发展,事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