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云南省审计厅对迪庆州齐州长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组反馈我局对水资源费征管不力,未按规定及时收缴,个别单位存在截留水资源费等问题。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整改方案,目前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迪庆州维西县水资源费征收不力,应收未收水资源费9110448.05元。
1.康东利民有限责任公司欠缴水资源费612390元。
整改情况:欠缴水资源费已于2020年6月追缴完成。
2.云南江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欠缴水资源费7862335.25元。
整改情况:欠缴水资源费已于2020年6月追缴完成。
3.维西江海富川电站有限公司欠缴2017年7月至2018年11月应缴水资源费635722.8元。
整改情况:欠缴水资源费已于2020年2月追缴完成。
二、香格里拉市水务局长期未收缴市供排水公司应缴水资源费,出现市桑那水库管理局截留应上缴财政水资源费277000元问题。直到2018年9月起市水务局才开始向该公司催缴其2018年以来欠缴的水资源费3722696.6元,截至审计时止,仍欠缴。
1.香格里拉市桑那水库管理局截留水资源费277000元。
整改情况:截留水资源费已于2019年10月补缴完成。
2. 2017年,相关单位未收取市供排水公司水资源费;直到2018年9月起市水务局才开始向市供排水公司催缴其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欠缴的水资源费3722696.6元,截至审计时止,该公司仍欠缴。
整改情况:
一是于2019年10月追缴了2017年水资源费21000.00元。
二是追缴2018年水资源费。香格里拉市水务局于2018年8月22日向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香格里拉市水资源费缴纳通知书》(香水资源费〔2018〕246号),核定的水资源费为1751696.60元。后经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审核,核定香格里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水资源费为1295095.00元。香格里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9年9月缴纳了2018年水资源费1295095.00元。(已整改完成)
三是追缴2019年水资源费。根据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指示精神,香格里拉市水务局核定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水资源费1293754.80元。香格里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0年2月缴纳了2019年水资源费1293754.80元。(已整改完成)
迪庆州水务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