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发展科技专项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示范项目的通知
三县(市)科技局、州级科研院所,相关单位:
根据《2020年度省科技厅乡村振兴发展科技专项资金及项目安排方案》和省科技厅项目及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为做好我州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发展科技专项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重点
突出科技支撑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支持各县(市)组织科技特派员进村入户实施科技结对帮扶,引进、示范、推广品种、技术、成果,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培训等科技特派员科技示范工作,形成对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示范带动,发展生产巩固脱贫成效。
二、申报要求
1.项目支持科技特派员进村入户结对帮扶,按照“科技特派员+生产经营主体+技术包(成果包)+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方式组织实施,要求每个项目派出1名科技特派员(包括“三区”科技人才),帮助1个贫困村,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果1项以上,服务带动贫困户5户。
2.项目选派的科技特派员应当是2017年至2019年省科技厅认定的云南省科技特派员(包括“三区”科技人才)(名单见附件1),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或服务单位(企业或合作社),并由科技特派员、项目实施企业或合作社、贫困村签订三方协议,明确项目的科技扶贫示范内容和三方责任。项目实施由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项目承担单位、贫困村共同完成,科技特派员必须作为项目组成员。项目承担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以绩效支出的方式在项目经费中给予科技特派员一定的报酬,作为特派员开展服务的相关费用。
3.每个项目支持科技经费不超过10万元,优先支持2019年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示范项目未覆盖的贫困村申报的项目,项目实施地在同一贫困村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
4.一名科技特派员服务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承担单位是企业的,应当有一定的自筹经费。
三、其他事项
1.请三县(市)科技局按照本通知要求,向各乡镇村广泛征集,认真组织好本县(市)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发展科技专项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
2.请州级科研所组织本单位科技特派员(包括“三区”科技人才)加强与企业、合作社、贫困村的沟通对接,通过申报和实施科技特派员扶贫示范项目,加强科技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力度。
3.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将2份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附件1、2)以及电子版于2020年8月10日前报所属县(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4.请各县(市)科技局认真审查项目申报材料的规范性、齐备性、真实性,并签署推荐意见,将项目申报材料1份连同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2020年8月14日前报州科技局,同时将申报材料及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指定的邮箱(162640851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州科技局农社科 和万忠
联系电话:0887—8225845
电子邮箱:1626408517@qq.com
附件:1.迪庆州2017年至2019年省级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信息表
附件12017年至2019年认定省级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信息表.xlsx
2.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示范项目申请书(格式)
3.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格式)
4.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迪庆州科技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