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50022/201500002
文  号
来 源
州科技局
公开日期
2015-11-30
关于深入推进全州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11-30 10:16     浏览次数:1754   
字体:[ ]
打印

关于深入推进全州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

实施办法

为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迪庆州委 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云南省中长期科技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迪庆州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4—2020年)》,大力培养和引进科技人才,进一步加强我州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为建设创新型迪庆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人才支撑,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实施科教兴州、人才强州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遵循科技发展和科技人才成长规律,以企业为主体、产业为依托、项目为载体,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强化科技平台建设,大力培养本土科技人才和重点引进一批拥有国内外领先技术和科技成果,能推动我州重点产业技术突破,能带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急需紧缺科技人才,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竞争力和影响力强的科技人才队伍,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把迪庆建成全国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提供科技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市场配置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的作用,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及区域、产业和企业发展需求,适当进行宏观调控,进一步优化科技人才结构。

——培养用好本土科技人才与引进急需紧缺科技人才相结合。针对我州长期以来人才引进难、留住难的问题,要以培养用好本土科技人才为基础,并根据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的发展需求,采取柔性引才的方式,适当引进急需紧缺科技人才。

——突出重点与梯次培养相结合。坚持高端引领,重点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同时,逐步形成职业技能型人才、科技人才后备队伍、州级科技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到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州级科技人才梯次培养机制。

(三)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州培养或引进10名左右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25名左右州级科技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培养40名左右州级创新人才和科技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组建5个左右州级科技创新团队,选派培养州级科技特派员和辅导员200名。

二、实施“六项人才行动”壮大科技人才队伍

1、实施急需紧缺科技人才引进行动

——拓展引才渠道。依托产业引人才,围绕全州四大支柱产业及优势特色产业人才需求,引进支持产业发展的急需紧缺科技人才;依托重大项目和企业引人才,围绕“一园多片区 ”发展布局,加强产学研结合,将项目需求与急需人才对接,聚集一批实用型和专业型人才;依托环境引人才,落实州内引进科技人才相关政策,强化服务意识,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加大对科技人才成功范例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人才来迪庆创业。

——强化柔性引才机制。结合我州客观实际,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以“不为所有,但为所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州院州校合作、科技入滇等平台,采取在迪庆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智力兼职、人才租赁、技术合作柔性引才方式进行智力引进,发挥州外人才对我州发展的助力作用。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到州内开展技术难题攻关、项目合作、技术咨询等服务。

——激励引进人才创新创业。引进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能够帮助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难题的高层次领军型人才,省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科技创新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州科技局根据其实施的科研项目情况,从州级科技经费中积极给予研发经费支持,并在申请省级、国家级项目 上给予优先推荐上报。引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紧缺专业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州内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对其实施的符合支持条件的科技计划项目,在州级科技计划中优先给予支持。

2、实施科技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培养行动。根据《迪庆州专业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在迪庆州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从事科研、开发、管理在岗人员中,每年遴选5名左右的科技人才纳入州级科技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进行重点入库培养。入库人才须为科研业绩突出的具有学科带头人地位或行业领先科技人才。到2020年选拔培养州级科技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25名左右。

3、实施州级科技创新团队培养行动。为进一步发挥优秀科技人才的带动作用,凝聚并稳定支持一批优秀的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团队,创新团队必须是各成员在长期科学研究或产品开发合作基础上形成的,具有明确的团队创新目标,研究开发方向应属于我州优势特色学科领域或重点发展领域、行业和产业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公益技术并与重点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创新团队主要从事对经济增长、社会进步、生态文明建设有重要意义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或开展有明确的技术路线、能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集成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到2020年,培养组建5个左右州级科技创新团队。

4、实施科技人才后备队伍建设行动全面掌握全州科技人才情况信息,选拔培育一批发展潜质好、专业特点突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作用明显的青年科技人才,组建结构合理的后备科技人才梯队。对入选的后备科技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有计划地选送参加各类培训活动,提升科研创新能力。科技管理部门在科研项目安排、科研条件布局等方面,要对后备科技人才给予优先支持,积极搭建科技创新平台以满足人才需要,为青年科技人才后备队伍创新创业提供优质服务,为科技人才培育打牢基础。到2020年培养40名左右州级创新人才和科技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

5、实施农村实用科技人才培育行动。摸清各乡镇科技推广型、能工巧匠型和生产开发型等实用科技人才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情况,分类建立迪庆州农村实用科技人才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通过民营中介机构和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建筑业、制造业等行业专业技术协会,促进农村实用科技人才资源的聚集和整合,促进信息、技术和人才交流,实现优势互补,带动经济发展。各涉农县(市)直部门单位和乡镇涉农服务中心、站所要主动把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培养农村实用科技人才结合起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县(市)级农科部门要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培训等职能作用,培养农村乡土人才,要重点扶持乡土人才开展农业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应用等活动,及时提供农业科技成果鉴定,专利源挖掘等服务;各相关部门要以项目为载体,技术推广为手段,促进农村实用科技人才培养。

6、实施科技管理和服务人才培养行动。进一步加强科技管理、科学普及、科技服务人才培养。结合我州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科技管理人才队伍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科技行政管理系统、科研机构、企业科技管理人才队伍素质,推进科技管理人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能力建设。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切实培养一批掌握现代科技知识和管理技能的高水平科技管理人才,促进各级科技管理效率的不断提高。充分发挥全州广大科技工作者在促进产业培育和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专业化科普人才队伍,鼓励科普志愿者队伍发展。实施好迪庆州科技特派员和科技辅导员制度,采取“一人一企一策”项目支持方式,每年选派一批科技特派员团队到基层、企业生产一线服务。鼓励支持科研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到2020年选派认定州级科技特派员和辅导员200名。

三、强化措施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1、促进优秀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加大对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对纳入省级创新人才州级科技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入库培养计划的科技人才承担的,处于研发阶段的科技计划项目,科技部门应优先给予支持;处于产业化阶段的,按产业化程度由相应的产业部门优先予以支持,并向合作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及创投机构推荐相关创业项目。其中的重大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省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州级研发经费予以配套支持。对技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竞争力强的州级重点科技人才,推荐申报省级科技人才培养计划。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相结合,设立州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对入选州级科技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的,3年为一个培养期,在培养期内根据其所开展的研发工作,从入库培养的次年起,每年给予2万元的科研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费补助。选拔推荐州内优秀科技人才参加国家、省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争取更多上级资金和项目支持。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为科技人才提供及时、有效的知识产权信息,增强创造、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能力,实施好《迪庆藏族自治州专利奖励办法》,激发科技人才申请专利的积极性。

2、推进人才科技产业一体化发展。把科技人才培养工作与科技项目实施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形成科技计划对科技人才成长持续支持机制。每年安排一批产学研合作项目,对创新创业科技人才给予优先支持;加大科技金融扶持力度,重点推荐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国家、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做到引进或培养一个高层次创新人才、组建一个创新团队、孵化一个科技项目、兴办一家高新企业、带动一个新兴产业,推进人才科技产业一体化发展。列入州级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的,3年为一个培育期,在培育期内每年给予5万元的科研项目经费补助。对于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优先推荐并帮助争取省级及以上创新团队培养计划支持。

3、加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加大州院州校合作力度,充分利用省内外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平台,以项目为依托,按条件给予一定创业启动资金,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和成长发展提供优质服务。鼓励并支持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到迪庆建立产学研合作机构、技术转移机构,与州内企业开展实质性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和创新团队建立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院士或专家工作站和众创空间等。对于符合条件的创新人才和团队,帮助其建设、申报国家和省级研发平台,积极争取上级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支持。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除享受上级补助外,州内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和5万元工作经费补助。到迪庆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经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委员会审定通过,除享受省级科技项目扶持和工作经费补助外,州内给予一次性10万元和5万元工作经费补助主要用于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经费等

4、注重创新实践和贡献评价科技人才。紧扣社会科技发展和用人单位的需求,注重创新实践和贡献评价科技人才。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评价中的主体作用,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创新能力、道德品质和工作业绩为导向,科学评价科技人才。充分尊重科技人才的个性禀赋,激发各类创新型科技人才脱颖而出,发挥最大效能。实施好科技奖励相关政策,表彰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

四、强化组织保障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1、建立科技人才工作联动机制。在迪庆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州科技局牵头,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加强对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强化职业教育,大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做好政策资源的衔接配套,协同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2、完善科技人才工作推进机制。实行科技人才工作责任制,采取“一人一策”,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实行跟踪服务。强化各县(市)区服务科技人才工作的责任,构建高效务实的工作运行机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进一步发挥厅州会商、科技入滇工作机制的作用,在人才需求对接、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争取更多的支持。

3、加大财政投入和资金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我州对培育和引进科技人才的相关政策。设立州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和资金支出力度,全面落实我州对培育和引进科技人才的相关政策,从2016年起,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项扶持。各县(市)区要视实际情况,设立县级科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要随财政收入逐年适当增长,保证科技人才工作顺利开展。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人才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主动将本部门拥有的政策资源,积极与人才工作进行衔接和配套,实现优势政策资源向优秀科技人才集聚倾斜。

4、营造科技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科技人才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共识,营造“崇尚创新、宽容失败、支持冒险、鼓励冒尖”的创新氛围,促使创新型科技人才脱颖而出。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长征大道21号 运维电话:0887-8226712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