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公安机关公开服务承诺书
1.开通出入境证件急事急办绿色通道。因出国(境)奔丧、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等特殊事由由需要立即出国(境)的群众,提供及时、快速、便捷的出入境证件办理服务。
2.各级公安出入境窗口部门推行“藏、英、纳西、傈僳”等多语种服务。
3.公安出入境窗口部门推出“四零服务”,即“服务零距离,接待零冷落,受理零推托,录入零差错”。
4.文明接警,全面回访。110接警平台全天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及时接警,用语文明、语气平和、表述规范,不推诿、不拖延、不失态;110接警平台及时向报警人反馈警情处理结果,全面回访报警群众、接受群众评价、听取意见建议,力争做到群众报警100%满意。
5.延时服务。窗口部门在法定下班时间,如仍有申请人有未完成业务,承诺延时至受理完毕后下班。
6.针对户籍业务下放至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当场办结的、下放至公安派出所领导审批的,严格《云南省户籍业务办法规范》和户籍制度改革相关规定,逐条办理,实行“阳光警务”,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7.进一步规范细化办事指南,全力推进“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和“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物联网企业端”的应用。同时,在互联网服务平台出现故障时,允许申请人到公安机关及办证窗口现场提交、录入、审查、办理,优化办事流程环节。
8.加强对保安公司的管理力度,严格规范保安服务管理制度、保安人员管理制度等制度,扎实推进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治安防控,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9. 实行首问负责制。公安机关接受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报警、报案、求助、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处理的民警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办理,负责答复、解释、说明和处理。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属于公安机关承办但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部门或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并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协助。
10. 按照信访工作处理程序,依法及时处理信访事项,不得置之不理、敷衍塞责、推诿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信访诉求,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部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