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水务局关于准予德钦县叶枝镇林根河(含湾子河)、迪马沟(含银冲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德钦县水务局:
你单位于2024年12月19日向本机关提出叶枝镇林根河(含湾子河)、迪马沟(含银冲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412-533400-04-01-456153)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12月20日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云南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办法(暂行)》(云发改投资〔2012〕2537号)第五条规定,该项目技术审查所需20个工作日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法定期限内,行政许可期限顺延20个工作日。经审查,该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德钦县叶枝镇林根河(含湾子河)、迪马沟(含银冲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迪庆州水务局关于德钦县叶枝镇林根河(含湾子河)、迪马沟(含银冲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意见》。
迪庆州水务局
2024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迪庆州水务局关于德钦县叶枝镇林根河(含湾子河)、迪马沟(含银冲沟)山洪沟防
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意见
经研究,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基本达到设计阶段深度要求,并对该《报告》申报事宜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叶枝镇林根河(含湾子河)、迪马沟(含银冲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治理山洪沟长2.421km,沿着原来山洪沟两岸新建边坡防洪挡墙4.842km。工程主要任务是保护德钦新县城城镇人口4万人。
二、基本同意叶枝镇林根河(含湾子河)、迪马沟(含银冲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三、基本同意叶枝镇林根河(含湾子河)、迪马沟(含银冲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的治理段堤防型式主要为浆砌块石挡墙。基本同意分析计算的水文情况和相关计算成果。基本同意工程区地质条件总体分析评价结论和采取的工程处理措施。基本同意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体布置及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四、基本同意工程占地总面积31.14亩,永久占地总面积为10.20亩(其中林根河0.39亩、银冲沟0.45亩、迪马沟3.96亩、湾子河6.78亩),临时占地面积20.94亩(其中林根河3.86亩、银冲沟1.05亩、迪马沟16.03亩)。
五、基本同意叶枝镇林根河(含湾子河)、迪马沟(含银冲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对环境保护设计、水土保持设计和工程管理设计等方面的方案设计。
六、基本同意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238.66万元。目前省水利厅已安排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000万元,超出部分由项目实施县多渠道自筹解决。
七、下阶段应根据初步设计报告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设计,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善相关专题报告,加快工程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做好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按时、按质完成工程建设,同时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及时组织验收。
附件:《德钦县叶枝镇林根河(含湾子河)、迪马沟(含银冲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评审意见》
《德钦县叶枝镇林根河(含湾子河)、迪马沟(含银冲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评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