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卡雪山景区基础设施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迪建村复〔2024〕1号),批复下达时间:2024年6月6日。
内容:
一、项目代码:2404-533401-04-01-907894
二、项目建设地点: 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尼史村(石卡雪山景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A级景区标识标牌、游客服务中心、配套用房、停车场、卫生间、入口大门、观景平台、栈道、水电排污、景观大道、徒步路线设施、设施设备更新等修复工作。
四、概算。概算总投资4999.72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376.27万元;第二部分(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799.57万元,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453.56万元;第四部分(预备费)370.32万元。
五、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规定,对应招标的项目应进行招标工作。
六、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必须选择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单位,实行工程建设监理。
七、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必须对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招标控制价)进行送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