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5029R/202300276
文  号
来 源
州水务局
公开日期
2023-08-30
迪庆州水务局关于准予迪庆藏族自治州第一中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8-30 17:00     浏览次数: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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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水务局关于准予迪庆藏族自治州第一中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迪庆州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于2023 89日向我局提出迪庆藏族自治州第一中学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6-533400-04-01-36735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我局于202389日依法受理,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我局组织对该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审查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单位迪庆藏族自治州第一中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

    我局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迪庆藏族自治州第一中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意见》。

 

 

 

 

 

                      迪庆州水务局

                                 2023828            

 

(此件公开发布)

迪庆州水务局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第一中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意见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审查〈迪庆藏族自治州第一中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迪区发〔2023〕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迪庆州第一中学建设项目位于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下松园片区,地理位置属于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0°3′50.11″,北纬27°1′41.25″。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8.99公顷,其中永久占地7.18公顷,临时占地1.81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教学办公综合楼1栋、食堂1栋、学生宿舍4栋以及室内体育馆、运动场辅助用房、设备用房、门卫室各1栋,同时配套建设排水系统、供电系统、通讯系统和消防系统等辅助设施。按照占地类型划分为:梯坪地1.58公顷,林地3.03公顷,园地1.96公顷,草地0.1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26公顷,其他土地2.00公顷。

项目建设产生一般土石方开挖23.65万公顷(其中表土剥离1.28万公顷,场地平整20.43万公顷,基础开挖1.94万公顷),回填土石方14.04万公顷(其中表土回覆1.28万公顷,场平回填10.82万公顷,基础回填1.94万公顷),内部调运3.01万公顷,剩余土石方9.61万公顷。剩余土石方运至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中心片区建设用地地块场地平整回填利用。

    

项目静态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土建费用为12300万元。项目计划于2023年9月开工,预计2024年8月完工,共1.0年。本项目由迪庆州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建设与管理。

项目所在地属于金沙江岷江上游及三江并流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青藏高原区建设类项

目一级标准。

二、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等技术标准要求。

    三、基本同意本工程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8.99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本项目

建设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225.68吨。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一)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保功能的措施包括:

1、A地块:盖板排水沟1329米,雨水管网868米,截水沟186米,马道排水沟368米。框格梁植草护坡0.45公顷,景观绿化1.83公顷。

2、B地块:盖板排水沟173米,雨水管网87米,植草砖145.20平方米。景观绿化0.09公顷。

3、C地块:雨水管网58米。植草砖712.80平方米,景观绿化0.05公顷。

4、D地块:雨水管网62米,景观绿化0.01公顷。

 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包括:

 1、A地块:表土剥离5.33公顷,临时排水沟2831米,集水坑12个。临时沉砂池2座,车辆清洗池1座,临时拦挡826米,临时苫盖33170平方米。

2、B地块:表土剥离0.39公顷,临时排水沟260米,临时沉砂池1座,车辆清洗池1座,临时拦挡82米,临时苫盖1240平方米。      

3、C地块:表土剥离0.16公顷,碎石铺垫20平方米。临时拦挡134米,临时苫盖890平方米。

 4、D地块:表土剥离0.09公顷,碎石铺垫20平方米。临时苫盖60平方米。  

5、余方处置区:临时拦挡335米,临时排水沟340米,临时沉砂池1座,临时撒草1.81公顷。

六、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方法、时段、频次及监测点的布设。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622.32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水土保持投资为477.44万元,本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144.88万元。

在水保总投资中,工程措施费164.62万元,植物措施费342.26万元,临时措施费65.30万元,独立费用41.94万元(其中监理费6.00万元、水保监测费16.81万元),基本预备费8.20万元。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拟定的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40%,土壤流失控制比1.73,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97.66%,林草植被恢复率98.82%,林草覆盖54.06%。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组织和进度安排。

十、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该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州水务局申请变更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单位。

(四)在项目开工同时,应当自行或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并及时向州、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五)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如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州水务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州水务局批准。

(七)本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州水务局报备。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审批意见、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本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八)建设单位主动接受州、市水务局的监督检查。请香格里拉市水务局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督促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好施工期间的水土保持工作。 

 

    附件: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特性表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特性表

项目名称

迪庆州第一中学建设项目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区

云南省

涉及市或个数

迪庆州

涉及县或个数

香格里拉市

项目规模

规划校园总用地面积7.18公顷,建筑密度13.74%,容积率0.48,绿化率36.89%

总投资(万元)

20000

土建投资(万元)

12300

动工时间

20239

完工时间

20248

设计水平年

2025

项目组成

面积(公顷

挖方量(万公顷

填方量(公顷)

外借(万公顷

弃方(万公顷

A地块

6.54

21.79

13.69

/

8.15

B地块

0.39

1.50

0.17

/

1.30

C地块

0.16

0.17

0.17

/

/

D地块

0.09

0.19

0.01

/

0.16

余方处置区

1.81

/

/

/

/

合计

8.99

23.65

14.04

/

9.61

重点防治区名称

金沙江岷江上游及三江并流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地貌类型

中高山侵蚀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青藏高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t/k平方米.a

759.60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公顷

8.99

容许土壤流失量(t/k平方米.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1332.69

新增土壤流失量(t

1225.68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青藏高原区一级标准

防治

目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85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89

表土保护率(%

90

林草植被恢复率(%

95

林草覆盖率(%

18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A地块

整个地块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14公顷

/

/

建构筑物区

/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634,集水坑12

道路及硬化区

主体设计:盖板排水沟1329,雨水管网868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197,临时沉砂池2座,车辆清洗池1座,临时拦挡534,临时苫盖5020平方米

景观绿化区

主体设计:截水沟186,马道排水沟368

主体设计:框格梁植草护坡0.45公顷,景观绿化1.83公顷

方案新增:临时拦挡292,临时苫盖28150平方米

B地块

整个地块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09公顷

/

/

道路及硬化区

主体设计:盖板排水沟173,雨水管网87

主体设计:植草砖145.20平方米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60,车辆清洗池1座,临时拦挡82,临时苫盖310平方米

景观绿化区

/

主体设计:景观绿化0.09公顷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930平方米

C地块

整个地块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03公顷

/

/

道路及硬化区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58

主体设计:植草砖712.80平方米

方案新增:碎石铺垫20平方米

景观绿化区


主体设计:景观绿化0.04公顷

方案新增:临时拦挡134,临时苫盖890平方米

D地块

整个地块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02公顷

/

/

道路及硬化区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62

/

方案新增:碎石铺垫20平方米

景观绿化区

/

主体设计:景观绿化0.01公顷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60平方米

余方处置区

/

/

方案新增:临时拦挡335,临时排水沟340,临时沉砂池1座,临时撒草1.81公顷

投资(万元)

164.62

342.26

65.30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622.32

独立费用(万元)

41.94

监理费(万元)

6.00

监测费(万元)

16.81

补偿费(元)

/

方案编制单位

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迪庆州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罗松

法定代表人

刘秋生

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745号海伦先生1

地址

迪庆州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金沙路24

邮编

650000

邮编

/

联系人及电话

保春刚/15925116618

联系人及电话

和泽琼/13988717502

传真

0871-65392953

传真

/

电子信箱

lhsb02@163.co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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