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迪庆州德曲帕木列登山步道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迪发改社会〔2023〕9号
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德钦县发展改革局关于<迪庆州德曲帕木列登山步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给予审查的请示》(德发改发〔2023〕48号)和相关附件,我委于3月10日委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按照专家修改意见,已修改完善文本内容,同意迪庆州德曲帕木列登山步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步道总长12.88公里,设置入口大门1个、观景平台80平方米、大本营休息点40平方米、风雨连廊1座、亮化设施、标志标识、环保移动公卫等节点设施和配套设施。
二、建设地点:德钦县拖顶乡洛玉村。
三、项目概算
概算总投资:1000.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23.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2.79万元,工程预备费64万元。
三、其它
(一)招标。该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规及相关要求规定执行。
(二)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行工程建设监理。
接此文后,请项目建设单位尽快落实相关手续,尽早开工建设。
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迪庆州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