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水许可〔2020〕3号
丽香铁路香格里拉站小中甸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
你单位于2020年 6月29日向我局提出丽香铁路香格里拉站小中甸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9-533421-53-01-037557)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我局于2020年6月29日依法受理。我局组织对该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审查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单位丽香铁路香格里拉站小中甸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
我局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丽香铁路香格里拉站小中甸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意见》。
迪庆州水务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