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地方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报批和解释工作;
二、指导住建系统的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和普法工作;
三、受理“12345”热线、依申请公开、信访、议案提案的督查督办,参与行政调解工作;
四、组织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和各项体制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协助管理城市建设规划监察、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六、承担全州综合执法部门队伍的行业管理和执法培训,规范执法队伍的建设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牵头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