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迪庆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迪政办发〔2019〕69号)《迪庆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各项规定,推动迪庆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监科,具体负责推进“三项制度”实施工作。
二、任务及分工
(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安排部署全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工作,负责对全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相关信息进行公告。(责任科室:、办公室、执监科)
2.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由各科室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报执监科统一审查汇总后进行公示。(责任科室:各科室)
3.做好事中公示工作。各执法科室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告知、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表明身份,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责任科室:执监科、各执法办案科室)
4.公开行政执法年度数据。各执法部门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云府法函〔2018〕399号)要求,将年度行政执法数据报行政执法监督科汇总统一公开。(责任科室:执监科、各执法办案科室)
(二)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各执法部门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要进行全过程文字记录,按照执法办案法律文书的格式要求,建档立卷,规范档案管理。行政许可通过网上办理,有系统信息数据记录的,可以不再进行纸质文字记录。(责任科室:局各科室)
(三)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各科室要严格落实案件审核审批制度,执法监督要严格执行对所属执法办案部门办理案件进行审核、审批等工作,各科室专(兼)职法制员要对所在部门案件进行执法质量把关,执法监督部门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办理程序规定》中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审批,严格落实审核审批制度,确保案件质量及执法公信力。(责任科室:执监科、各执法办案科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将行政执法三项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之一,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
(二)严肃有关纪律。要严肃工作纪律,杜绝走过场、流于形式,严禁弄虚作假,不得专门突击制作工作台账资料、宣传资料等。
(三)创新工作方法。为提高工作效能,牵头单位在涉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工作时,应尽量结合其他工作一并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