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
(一)单位名称:迪庆藏族自治州统计局
(二)单位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长征大道21号2号楼1楼
(三)法定代表人:扎都
(四)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五)邮编:674499
(六)联系电话:0887-8225541
(七)管理员:唐燕青
(八)权力来源:法定职权
(九)主体类别:法定机关
(十)执法区域:迪庆州
二、执法职责
(一)起草制定统计规范性文件;
(二)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规章;
(三)组织、指导、监督、管理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四)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五)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
(六)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
(七)监督查处涉外统计调查活动和民间统计调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执法权限
查处迪庆州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统计违法案件。
四、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五、行政救济途径
如对本机关行政执法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执法决定之日起60日依法向迪庆州人民政府或云南省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直接向迪庆州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