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
业务手册
申请内容: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本行政许可适用于除国家负责发证以外的非煤矿山企业及其尾矿库、地质勘探(钻探、坑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企业。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不具备本指南第四条予以许可条件的。
职权类型:行政许可
(一)法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根据2014年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三条第二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9年6月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根据2015年5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二条:非煤矿山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具体内容可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大厅(http://ynzwfw.yn.gov.cn/)、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http://www.ynsafety.gov.cn/)下载。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是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机构。负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原省安全监管局矿山处工作人员
1.非煤矿矿山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其他从业人员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8)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其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
(10)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11)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12)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予许可的情形: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不予许可
(一)云南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目录
1.云南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份数 | 材料来源 | 其他要求 |
1 |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 原件 | 3 | 申请人自备 | (1) 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2) 序号前带“*”符号的材料在申请时提交,没带“*”符号的材料在材料初审合格后直接提交给专家评审委员会。 (3) ……。 |
2 |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3 | 采矿许可证(采掘施工企业提供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资质)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4 |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5 |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企业做出承诺,在取证后6个月内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补交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6 |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7 | 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矿山井下特种设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8 | 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9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报告及由有资质的评价单位出具的验收评价报告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10 | 从事爆破作业的,需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11 | 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同意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意见 | 原件 | 3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12 | 企业法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2. 云南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份数 | 材料来源 | 其他要求 |
1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 原件 | 3 | 申请人自备 | (1) 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2) 序号前带“*”符号的材料在申请时提交,没带“*”符号的材料在材料初审合格后直接提交给专家评审委员会。 (3) ……。 |
2 |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3 | 采矿许可证(采掘施工企业提供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资质)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4 | 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 原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5 |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6 |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企业做出承诺,在取证后6个月内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补交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7 |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8 | 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矿山井下特种设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9 | 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0 | 从事爆破作业的,需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11 | 具备相应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合格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或在认定有效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二级证书复印件,或认定之日起6个月之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复印件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12 | 申请前3个月内矿山开采现状实测图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13 | 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同意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的意见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14 | 企业法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3.云南省非煤矿山尾矿库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份数 | 材料来源 | 其他要求 |
1 |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 原件 | 3 | 申请人自备 | (1) 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2) 序号前带“*”符号的材料在申请时提交,没带“*”符号的材料在材料初审合格后直接提交给专家评审委员会。 (3) ……。 |
2 |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3 |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4 |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企业做出承诺,在取证后6个月内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补交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5 |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6 | 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7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报告及由有资质的评价单位出具的验收评价报告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8 | 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同意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意见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9 | 企业法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4.云南省非煤矿山尾矿库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份数 | 材料来源 | 其他要求 |
1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 原件 | 3 | 申请人自备 | (1) 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2) 序号前带“*”符号的材料在申请时提交,没带“*”符号的材料在材料初审合格后直接提交给专家评审委员会。 (3) ……。 |
2 |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3 | 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 原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4 |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5 |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企业做出承诺,在取证后6个月内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补交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6 |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7 | 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8 | 具备相应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合格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或在认定有效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二级证书复印件,或认定之日起6个月之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复印件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9 | 上游式尾矿坝堆积至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最终设计坝高的,延期时还应提交坝体稳定性专项评价报告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10 | 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同意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的意见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11 | 企业法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5.云南省非煤矿山(尾矿库)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份数 | 材料来源 | 其他要求 |
1 | 《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 原件 | 3 | 申请人自备 | (1) 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2) 序号前带“*”符号的材料在申请时提交,没带“*”符号的材料在材料初审合格后直接提交给专家评审委员会。 (3) ……。 |
2 | 变更后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尾矿库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不需要提交采矿许可证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3 | 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 原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4 | 变更主要负责人为非“法人代表”的,提交其被任命为总经理(董事长)或执行总经理的任命文件 | 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
5 |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企业做出承诺,在取证后6个月内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补交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6 | 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同意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的意见 | 复印件 | 1 | 由有关部门核发,申请人自备 | |
6 | 企业法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注:申请材料所需相关文书、表单可在办理窗口领取或云南省政务服务大厅(http://ynzwfw.yn.gov.cn/)、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http://www.ynsafety.gov.cn/)下载。
承诺办结时限:30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限不计算在内。
不收费。
《安全生产许可证》
1.可在有取号机的办事大厅取号
2.可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ynzwfw.yn.gov.cn/)上达到预约办理深度的项目下进行预约。
1.窗口受理
受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曙光中路1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一楼行政许可办证厅接件窗口,电话:0871-68025611;交通方式:市内可乘5路、74路、108路、A1路等公交车到董家湾站下车步行600米左右即到,或乘地铁3号线到大树营站下车步行500米左右即到。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2.网络受理
网址: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ynzwfw.yn.gov.cn/)。
受理时间:全天受理。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一楼行政许可办证厅工作窗口收到企业申请后,在1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企业发送《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1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受理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结果将在云南省政务服务大厅(http://ynzwfw.yn.gov.cn/)中进行公布。
办理结果:对予以许可的单位,颁发许可证,证件有效期为3年。对不予许可的单位,下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快递方式送达申请人,或通过网上或电话通知申请人直接到省应急管理厅一楼行政许可办证厅领取,申请人10个工作日内未来领取的,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ynzwfw.yn.gov.cn/)公告,自公告之日满60天,即视为送达。
1.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曙光中路 1 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一楼行政许可办证厅。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8:00(节假日除外)。
(2)电话咨询:(0871)68025611。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8:00(节假日除外)。
(3)网络咨询:云南省政务服务大厅(http://ynzwfw.yn.gov.cn/)。时间:全天。
2.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得到回复。
申请人可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ynzwfw.yn.gov.cn/)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时间:全天。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每年抽取不少于60座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检查,依法处罚违法违规非煤矿山(企业),并纳入国家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管理。
窗口投诉: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曙光中路 1 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一楼行政许可办证厅。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8:00(节假日除外)。电话投诉:(0871)68025628。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8:00(节假日除外)。网上投诉: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ynzwfw.yn.gov.cn)。
时间:全天。
信函投诉: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组;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曙光中路 1 号;邮政编码:65004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或国家应急管理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或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云南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流程图
提出申请 |
审核申请材料 |
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 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 | 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 (出具《材料补正告知书》) |
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 窗口出具《受理通知书》并转原省安全监管局矿山处办理 | 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 |
原省安全监管局矿山处审查申报材料,提出审批意见;需现场审查的,到现场审查。 |
不符合审批条件,书面告知不予审批的理由 | 告知申请单位到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一楼行政许可办证厅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审批条件的,待补正相关材料送达后,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核发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件1: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日期: 受理日期:
非煤矿矿山企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申 请 书
申请单位
取证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样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适用于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由申请单位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清楚、工整。
二、申请书封面的“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发证机关填写,其余各项由申请单位填写。其中,“联系人”是指申请单位指定的办理申请事宜的人员。
三、申请书表格中申请单位栏的“名称”,应当填写工商登记名称;“地址”应当填写工商登记地址;“经济类型”,应当按照《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四、申请书表格中取证单位栏加粗框内内容所有取证单位均需填写,取证单位栏“名称”,应当填写全称;“地址”应当填写所在地详细地址;“单位类型”应当按照取证单位业务分别填写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石油天然气企业。取证单位栏加粗框外内容按照取证单位类型分别填写。
五、申请书表格中“申请许可范围”栏,应当按照取证单位类型分别填写:
1.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填写:××(开采矿种,名称应与《采矿许可证》一致)露天开采、××(开采矿种,名称应与《采矿许可证》一致)地下开采;
2.尾矿库填写:尾矿库运行;
3.地质勘探单位填写: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
4.采掘施工企业填写: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作业;
5.石油天然气企业填写:陆上采油(气)、海上采油(气)、钻井、物探、测井、录井、井下作业、油建、管道储运、海油工程。
六、申请书表格中“取证单位意见”和“申请单位意见”栏内,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
申 请 单 位 | 名 称 |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从业人数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 | ||||||||||||||||||||
工商注册号 | 登记日期 | |||||||||||||||||||||
登记机关 | 经济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办公室电话 | 移动电话 | ||||||||||||||||||||
安全负责人 | 办公室电话 | 移动电话 | ||||||||||||||||||||
取 证 单 位 | 名 称 |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单位类型 | |||||||||||||||||||||
主要负责人 | 办公室电话 | 移动电话 | ||||||||||||||||||||
安全负责人 | 办公室电话 | 移动电话 | ||||||||||||||||||||
从业人数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 | |||||||||||||||||||||
以下由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填写 | ||||||||||||||||||||||
采矿许可证 | 发证机关 | |||||||||||||||||||||
证 号 | ||||||||||||||||||||||
有 效 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开 采 矿 种 | 开 采 方 式 | |||||||||||||||||||||
设计服务年限 | 设计生产能力 | |||||||||||||||||||||
安全设施竣 工验收单位 | 安全设施竣工 验收批复文号 | |||||||||||||||||||||
以下由地质勘探单位填写 | ||||||||||||||||||||||
地质勘查 资质证书 | 发证机关 | |||||||||||||||||||||
证 号 | 资质等级 | |||||||||||||||||||||
资质范围 | ||||||||||||||||||||||
有 效 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以下由采掘施工企业填写 | ||||||||||||||||||||||
矿山工程施 工资质证书 | 发证机关 | |||||||||||||||||||||
证 号 | 资质等级 | |||||||||||||||||||||
资质范围 | ||||||||||||||||||||||
有 效 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取 证 单 位 | 以下由尾矿库单位填写 | |||||||||||||||||||||
库 类 型 | □山谷型 □傍山形 □平地型 □截河型 | |||||||||||||||||||||
筑坝方式 | □上游式 □下游式 □中线式 | 安 全 度 | ||||||||||||||||||||
设计库容 | 万立方米 | 设计总坝高 | 米 | |||||||||||||||||||
库 等 别 | 设计服务年限 | |||||||||||||||||||||
排洪方式 | 初期坝高 | 米 | ||||||||||||||||||||
初期坝长 | 米 | 初期坝外坡比 | ||||||||||||||||||||
安全设施竣 工验收单位 | 安全设施竣工 验收批复文号 | |||||||||||||||||||||
以下由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和储运单位填写 | ||||||||||||||||||||||
采矿许可证 (采油、采气单位填写) | 发证机关 | |||||||||||||||||||||
证 号 | ||||||||||||||||||||||
有 效 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竣工验收情况 (采油、采气和储运单位填写) | 验收单位 | |||||||||||||||||||||
验收批复文号 | ||||||||||||||||||||||
申请许可范 围 | ||||||||||||||||||||||
取证单位 意 见 | 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申请单位 意 见 |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级安监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州(市)级 安监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日期: 受理日期:
非煤矿矿山企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延 期 申 请 书
申请单位
取证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样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请书适用于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由申请单位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清楚、工整。
二、申请书封面的“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发证机关填写,其余各项由申请单位填写。其中,“联系人”是指申请单位指定办理申请事宜人员。
三、申请书表格中申请单位栏“名称”,应当填写工商登记名称;“地址”应当填写工商登记地址;“经济类型”,应当按照《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四、申请书表格中取证单位栏加粗框内内容所有取证单位均需填写,取证单位栏“名称”,应当填写全称;“地址”应当填写所在地详细地址;“单位类型”应当按照取证单位业务分别填写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石油天然气企业。取证单位栏加粗框外内容按照取证单位类型分别填写。
五、申请书表格中“申请许可范围”栏,应当按照取证单位类型分别填写:
1.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填写:××(开采矿种,名称应与《采矿许可证》一致)露天开采、××(开采矿种,名称应与《采矿许可证》一致)地下开采;
2.尾矿库填写:尾矿库运行;
3.地质勘探单位填写: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
4.采掘施工企业填写: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作业;
5.石油天然气企业填写:陆上采油(气)、海上采油(气)、钻井、物探、测井、录井、井下作业、油建、管道储运、海油工程。
六、申请书表格中“取证单位意见”和“申请单位意见”栏内,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
申 请 单 位 | 名 称 |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从业人数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 | ||||||||||||||
工商注册号 | 登记日期 | |||||||||||||||
登记机关 | 经济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办公室电话 | 移动电话 | ||||||||||||||
安全负责人 | 办公室电话 | 移动电话 | ||||||||||||||
取 证 单 位 | 名 称 |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单位类型 | |||||||||||||||
主要负责人 | 办公室电话 | 移动电话 | ||||||||||||||
安全负责人 | 办公室电话 | 移动电话 | ||||||||||||||
从业人数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 | |||||||||||||||
以下由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填写 | ||||||||||||||||
采矿许可证 | 发证机关 | 证号 | ||||||||||||||
有 效 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开采矿种 | 开采方式 | |||||||||||||||
设计服务年限 | 设计生产能力 | 实际生产能力 | ||||||||||||||
独立生产系统安全现状评价/安全标准化 | 评价/评定单位 | |||||||||||||||
评价/评定时间 | ||||||||||||||||
评价结论/评定等级 | ||||||||||||||||
原安全生产 许可证 | 发证机关 | |||||||||||||||
证 号 | ||||||||||||||||
有 效 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以下由地质勘探单位填写 | ||||||||||||||||
地质勘查 资质证书 | 发证机关 | |||||||||||||||
证 号 | 资质等级 | |||||||||||||||
资质范围 | ||||||||||||||||
有 效 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原安全生产 许可证 | 发证机关 | |||||||||||||||
证 号 | ||||||||||||||||
有 效 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以下由采掘施工企业填写 | ||||||||||||||||
矿山工程施 工资质证书 | 发证机关 | |||||||||||||||
证 号 | 资质等级 | |||||||||||||||
资质范围 | ||||||||||||||||
有 效 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原安全生产 许可证 | 发证机关 | |||||||||||||||
证 号 | ||||||||||||||||
有 效 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以下由尾矿库单位填写 | ||||||||||||||||
库 类 型 | □山谷型 □傍山形 □平地型 □截河型 | |||||||||||||||
筑坝方式 | □上游式 □下游式 □中线式 | |||||||||||||||
设计库容 | 万m3 | 已堆积尾矿量 | 万m3 | 实际干滩长度 | 米 | |||||||||||
设计总坝高 | 米 | 初期坝高 | 米 | 堆积坝高 | 米 | |||||||||||
初期坝长 | 米 | 初期坝外坡比 | 1: | 排洪方式 | ||||||||||||
堆积坝长 | 米 | 堆积坝外坡比 | 1: | 安 全 度 | ||||||||||||
设计服务年限 | 库等别 | |||||||||||||||
安全现状评价/安全标准化 | 评价/评定单位 | |||||||||||||||
评价/评定时间 | ||||||||||||||||
评价结论/评定等级 | ||||||||||||||||
原安全生产 许可证 | 发证机关 | |||||||||||||||
证 号 | ||||||||||||||||
有 效 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以下由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和储运单位填写 | ||||||||||||||||
采矿许可证 (采油、采气单位填写) | 发证机关 | |||||||||||||||
证 号 | ||||||||||||||||
有 效 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安全现状评价 | 评价单位 | |||||||||||||||
评价时间 | ||||||||||||||||
评价结论 | ||||||||||||||||
原安全生 产许可证 | 发证机关 | |||||||||||||||
证 号 | ||||||||||||||||
有 效 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申请许可 范 围 | ||||||||||||||||
取证单位 意 见 | 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申请单位 意 见 |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级安监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州(市)级 安监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日期: 受理日期:
非煤矿矿山企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变 更 申 请 书
申请单位
取证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样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请书适用于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二、申请书应当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清楚、工整。
三、申请书封面的“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发证机关填写,其余各项由申请单位填写。其中,“联系人”是指申请单位指定的办理申请事宜的人员。
四、申请书表格“申请单位”、“取证单位”栏内相关内容填写变更后的信息。
五、申请书表格“变更事项”栏,只填写取证单位变更的事项。
申 请 单 位 | 名 称 |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从业人数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 | ||||||||||||
工商注册号 | 登记日期 | |||||||||||||
登记机关 | 经济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办公室电话 | 移动电话 | ||||||||||||
安全负责人 | 办公室电话 | 移动电话 | ||||||||||||
取 证 单 位 | 名 称 |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单位类型 | |||||||||||||
主要负责人 | 办公室电话 | 移动电话 | ||||||||||||
安全负责人 | 办公室电话 | 移动电话 | ||||||||||||
从业人数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 | |||||||||||||
原安全生 产许可证 | 发证机关 | 许可范围 | ||||||||||||
证 号 | 有 效 期 | |||||||||||||
变 更 事 项 | 项目 内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单位名称 | ||||||||||||||
主要负责人 | ||||||||||||||
单位地址 | ||||||||||||||
经济类型 | ||||||||||||||
许可范围 | ||||||||||||||
取证单位意见 | 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申请单位意见 |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级安监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州(市)级 安监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