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41号)和《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相关数据信息比对管理工作的函》(人社失业司便函〔2022〕5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围延期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2号)要求,施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现将有关办事指南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条件
(一)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 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个月以上(本次参保日期或本次参加工作时间为2022年内)的企业。
(二)“僵尸企业”不能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劳务派遣机构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须提供与用工企业签订的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使用协议。
(三)1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申报、享受1次扩岗补助机会,不能重复享受。
二、补助标准
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三、申请方式
(一)“免申即享”方式(大型企业适用)
对单位基础信息齐全的大型企业,符合2022年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的单位通过“免申即享”方式进行申领(即:免除申报确认程序,补助资金直接拨付)。
1、办理流程
(1)各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失业保险人员信息和教育部2022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对比,再通过“劳动合同备案系统”或劳动合同核实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核实无误的主动向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发放。
(2)各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发放名单在当地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直接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企业无对公账户的,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2、申报材料
无
(二) “自主申报”方式(中小微企业及劳务派遣机构适用)
1、办理流程
(1)中小微企业及劳务派遣机构一次性扩岗补助需单位主动申请。需提交《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见附件)、《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花名册》(见附件)、吸纳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吸纳人员的毕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务派遣机构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须提供与用工企业签订的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使用协议,并由用工企业在申报花名册上盖章确认。
(2)材料齐全,审核通过后,各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发放名单在当地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直接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企业无对公账户的,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2、申报材料
(1)《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2)《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花名册》
(3)吸纳安置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4)吸纳安置人员的毕业证复印件
(5)劳动合同复印件
(6)与用工企业签订的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使用协议(仅劳务派遣机构提供)
四、政策执行期
失业保险招用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五、迪庆州境内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