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1680968E/201900082
文  号
来 源
州市场监管局
公开日期
2019-11-11
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第九期)
发布时间:2019-11-11 16:26     浏览次数:2306   
字体:[ ]
打印

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第九期)

——2019年迪庆州“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

自我药疗为何要有“六项注意”?

自我药疗是在没有医生或其他医务工作者指导的情况下,恰当地使用非处方药物,用以缓解轻度的、短期的症状及不适,或者用以治疗轻微的疾病。由此可见,自我药疗是自我保健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方式。

为了正确运用自我药疗,进行自我药疗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选用非处方药首先要对症

购药之前应根据疾病的症状,结合自己掌握的医药知识,对疾病作出明确判断,也可向销售药品的专业人员咨询,以便准确选择药品。对于无法自我判断的疾病,则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2)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

正规的药品说明书包括批准文号、药品名称、主要成分、药理作用与适应证、用法用量及不良反应、禁忌证等项内容,可将其与自己的病症相对照,确认适用后方可使用,以免用错药。

(3)掌握正确的用法与用量

应遵照药品说明书,结合自己的性别、年龄、体重等因素,掌握用法、用量、次数、疗程,不可随意滥用。

(4)正确对待药品不良反应

任何药物都有不良反应,非处方药物虽然较为安全,但也是相对而言的。用药过程中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就医。

(5)注意用药的时间和疗效

如止咳药、止痛药、解热药、胃肠药等药物如果服用了3~5天症状没有明显改善,就必须上医院检查,以免耽误治疗。

(6)不要轻信偏方、秘方

有一些患者认为“祖传秘方”“偏方”是灵丹妙药,能药到病除便盲目服用,这是很危险的。首先所谓的“秘方”“偏方”鱼龙混杂,真假难辨,有的是“游医”杜撰的,有的以讹传讹,错误百出,如果按“秘方”“偏方”去治病,后患无穷。二是一些偏方或许真有效,但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以它们治病,成功率往往少于危险性。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长征大道21号 运维电话:0887-8226712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