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报告
迪庆州司法局:
根据《迪庆州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迪司发〔2023〕23号)文件要求,现将迪庆州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汇总分析如下:
一、行政执法情况。
迪庆州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局受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委托开展卫生行政执法工作。
行政检查:2023年,迪庆州卫生监督局依照职责,结合各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公共场所、学校、医疗机构、水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职业卫生单位等重点场所开展经常性和专项监督检查,共开展卫生监督检查183家次。
从行政检查情况看,相较于2022年州级开展行政检查329家次,2023年行政检查频次下降,主要原因是州级卫生监督力量薄弱,州卫生监督局仅有在职职工5人,1人抽调主题教育办,2人兼职财务及行政审批工作,1人负责办公室工作,专职开展卫生监督检查人员有限。
行政处罚:2023年共办理卫生监督行政执法案件26件,其中简易程序16件,一般程序10件,行政处罚金额4.1万元。
从行政处罚情况看,2022年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7件,其中一般程序10件,行政处罚金额6.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780元。从数据上可以看出,卫生健康领域群众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行政许可:根据安排,协助州卫健委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医师护士执业注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等行政审批工作。2023年,完成各类卫生行政许可307件。其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注册延续变更17件、医师注册变更备案信息修改79件,护士注册变更延续注销209件,办结率100%,完成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2件。完成医疗机构变更诊疗科目、变更信息、注册登记、许可证校验等现场审查2家次。
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执法主体及人员情况:迪庆州州级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主体有1个,为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迪庆州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局开展迪庆州州级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迪庆州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局目前有在职在编职工5人,全部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迪庆州州级卫生监督领域执法力量比较薄弱,不利于规范卫生领域执业活动。
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2023年,迪庆州州级卫生健康领域未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案卷评查情况:2023年根据安排对三县市卫生监督所及州卫生监督局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案卷8卷,其中行政处罚的4卷,行政许可的4卷。从抽查的卫生行政处罚案卷来看,各卫生监督机构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能把握行政处罚的权限、标准、要求、时限;遵守行政处罚的受理、立案、调查、合议、告知(听证)、决定、送达、执行等程序;收集证据基本做到了事实清楚、法律适用适当、文书符合要求;案卷卷面整洁,较好地保证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从抽查的卫生行政许可档案来看,能在法定权限和时限内实施行政许可,未查见行政主体不合法或超越职权许可、超时限作出许可决定的案卷,也基本符合受理、审查、批准、送达的法定程序。
受理投诉举报情况:根据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安排,州卫生监督局受理投诉举办4起,全部按照要求办理。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2023年共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共10件,全部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录入,不存在移交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案件。
附件:迪庆州2023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汇总表
迪庆州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附件2:2023年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汇总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