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迪庆藏族自治州福建商会的批复
李新兴,香格里拉市百爵珠宝,香格里拉市和谐医院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华骏投资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金兰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众贤商行等发起人:
你们报送的申请成立迪庆藏族自治州福建商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迪庆藏族自治州福建商会。请在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章程,选举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领取登记证书。
二、迪庆藏族自治州福建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迪庆藏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迪庆藏族自治州福建商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依照核准的社团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迪庆州民政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