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迪庆州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促进会注销登记的批复
迪庆州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促进会:
你会报送的申请注销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同意注销登记。请接此批复后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妥善处理好有关事宜,今后不得再以迪庆州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促进会的名义开展活动。
迪庆州民政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