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厅字〔2022〕11号)要求,现将迪庆州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学习统计法律法规
我局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4月3日,九届州委常委会第88次会议,罗朝峰书记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书面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11月20日,州委副书记、州长张卫东召开州政府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新修改《统计法》,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统计法治意识。各行业主管部门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全面筑牢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治统意识。
(二)深入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一是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行政院校)工作。4月15日,在全州乡镇党政正职履职能力提升班上开展统计法治辅导课,进一步筑牢基层干部依法统计意识;6月13日,德钦县在新任科级干部业务提升班上开展统计法治指导课;7月24日,在迪庆州州直部门“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开展统计法规专题辅导;9月26日,维西县统计局在2024年维西县“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开展统计法规专题辅导,推动“关键少数”树立正确政绩观。
二是深化统计系统学法教育。结合报表布置、人员培训等工作,嵌入式开展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本年度共计开展9场次集中培训,进一步筑牢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三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9月24日,联合国家统计局迪庆调查队、香格里拉市统计局在坛城广场举办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向市民群众积极宣传《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册、宣传品600余份。进一步抓好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全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持续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深入持续开展三项专项治理行动。积极开展省纪委蹲点文山州发现问题反馈整改工作、清廉迪庆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和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担实责任、动真碰硬,逐条逐项开展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是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全年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单位440个,对全州29个乡镇农业台账数据开展全覆盖核查,一套表单位审核入库38个,清理退库17个,未发现主观故意虚报、瞒报、漏报情况。
三是积极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培训,2024年州级开展业务培训19场次,进一步强化企业、基层统计业务人员业务能力,全面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四是统计执法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开展32个调查单位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对其中28家单位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存在的相关问题已及时整改到位。
(四)健全完善监督机制,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一是深化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和组织人事监督的贯通协同。将统计监督列为州、县(市)两级党委巡视巡察常态化机制,州县(市)两级均建立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进一步融合监督力量,提升监督贯通效能,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2024年州级共计提供27份统计监督复函。严格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强化统计监督,落实领导干部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
二是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2024年根据州审计局移送的维西县相关部门统计数据不实问题线索,要求维西县统计局开展移送问题数据核查工作,对维西县投资促进局和迪庆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作出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对班子成员进行约谈的处分。
(五)依法履行监测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牢记“为国统计、为民调查”初心使命,统计优质服务取得新突破。编辑印发《迪庆州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迪庆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汇编》2本资料书籍,编发《月、季度经济指标一览表》10期,编写统计专报15期、统计分析65期、信息130期,向各经济主责部门提供经济预警信息140期;结合统计“三服务”工作,实地开展企业调服务指导,共开展入户服务28次。持续开展调研服务行动,共计调研52次,努力推进优化统计服务,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统计执法监督主动性不强。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及时全面,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等重要文件精神不够深入,对文件内容理解不深不透,对防治统计造假极端重要性和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
(二)统计部门法治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薄弱。目前州、县两级统计局有执法职能但无独立执法机构,持统计执法证人员仅为5人(州局3人,县局2人),且各县(市)统计部门均不具备执证2人以上独立开展统计监督执法基本条件,统计执法工作开展难度大,符合条件人员考取执法资格证的动力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扛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反映迪庆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坚强的统计服务保障。
(二)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统计部门作为防范统计数据造假和弄虚作假的第一道防线,必须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推动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活动常态化,突出新修改《统计法》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拓宽思路,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统计法治对统计调查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针对不同的学法对象实际和特点,分门别类实施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实现普法效果最大化,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强化统计业务培训指导工作。各级统计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调查企业(单位)的统计业务培训指导工作,使调查企业(单位)统计人员熟练掌握统计指标口径,规范设置基础台账,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基础。
(四)强化统计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积极鼓励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不断充实统计执法队伍力量。进一步加强对新修改《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促进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健康有序发展。
(五)围绕中心工作提供高效服务。聚焦党委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拓展统计监测领域。统计部门将立足部门职能优势,加大统计数据运用,强化数据监测和预警,为地方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统计服务。
(六)夯实基层统计力量,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扎实有效推动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推动构建我州全面、系统、高效的统计调查工作体系,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为迪庆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迪庆州2024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报告
迪庆藏族自治州统计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