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民政局关于迪庆州社会福利院“京城筑梦·
感恩同行”研学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福利院的孩子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着力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迪庆州社会福利院将组织适宜出行的孩子赴北京开展研学活动。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已具备自行采购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旨在为参加研学活动的师生提供研学活动地点的门票预订以及讲解员服务、往返交通、住宿与餐饮服务等,保证所有参与人员的人身、财产、交通及食宿安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迪庆州民政局关于迪庆州社会福利院“京城筑梦·感恩同行”研学活动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1月19日15时到2026年1月22日15时。
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阳塘路41号迪庆州民政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月22日14时30分。
2.文件递交方式:在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阳塘路41号(迪庆州民政局)进行纸质文件递交。
六、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暂定为2026年1月23日,如有变化会另行通知。
2.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阳塘路41号,迪庆州民政局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迪庆州民政局关于迪庆州社会福利院“京城筑梦·感恩同行”研学活动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20.4万元。
5.项目周期:8天。
6.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迪庆州民政局关于迪庆州社会福利院“京城筑梦·感恩同行”研学活动项目的需求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1.投标文件(包括项目服务具体方案)。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
3.公司简介(资质、组织机构、人员结构、场地、制度建设情况及获奖情况等)。
4.委托他人参与遴选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鲜章,按顺序排列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参加遴选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九、项目信息公开
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在迪庆州民政局公众号(迪庆民政)及政府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
地 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阳塘路41号
联 系 人:周老师、和老师
电 话:18388060036、13988787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