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实施
主体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示日期
2026年1月5日至
2026年1月15日
整改任务
概述
维西县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编号X3YN202406050079群众举报件“迪庆州维西县永春乡美光村美念布、保和镇 腊八底等海拔 3000 米的草场被毁草开荒,被破坏的草场无 法耕种,沙化严重,尘土漫天,生态被严重破坏”。恢复被损毁草地,提升林草湿资源管理水平。
整改情况
措施1:植被恢复。一是针对自然资源局因维西县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工程措施造成的草地毁损地块,面积1.9653公顷(29.48亩),进行分类处置,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对损毁草地植被进行补植补种,恢复原貌,植被恢复后管护期限至2025年6月30日。二是县农业农村局针对因维西县2024年农田“稳面积,提质量,增单产”以工代赈项目施工方越界开挖造成的草地进行地形恢复原貌及牧草补植补种,面积0.5427公顷(8.14亩),植被恢复后管护期限至2025年6月30日。
措施2:指导与验收。县林业和草原局指导恢复治理,在植被恢复工作开展的各个阶段安排林草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在县级自检自查合格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州级验收。
措施3:违法行为查处。一是针对自然资源局因维西县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工程措施造成的草地毁损地块,面积1.9653公顷(29.48亩),由县林业和草原局联合相关部门,对违法侵占天然牧草地行为,依法依规处理。经技术鉴定后,已将违法行为线索移交执法部门查处。目前已对永春乡涉案人员赵某、梁某、周某、朱某分别依法处以罚款15000元、13000元、8000元、12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维林草林罚决字(2024)第025-028号)。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对违法侵占天然牧草地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将违法行为线索移交执法部门查处。目前已对保和镇腊八底村1人立案调查。对保和镇涉案人员唐某依法处以罚款12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
措施4:调查核实。针对草地流失地块5.5653公顷(83.48亩),由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永春乡人民政府、美光村“两委”及美念布村民小组联合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现地调查与核实工作,全面摸清底数。
措施5:植被恢复和政策宣传。工作组将秉持分类施策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针对难以查证违法主体的地块,将实施植被恢复工程,以恢复生态环境。同时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工作,提升群众法律意识,防止草地再次流失。
措施6:地类变更。对于已被群众认领耕种的地块,工作组将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并征求乡、村、组各级相关部门的意见,保留地块现状。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地类变更,并通过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在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同时保障群众生产生活。
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展了州级验收工作,整改成效达到预期目标,经州级验收评定为“合格”。
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墨慧萍,13988718162
电子邮箱:1424204066@qq.com
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