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民政局关于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迪庆州辖区
一、招标条件
为全面落实全国及全省“精康融合行动”要求,进一步深化以社区融合、家庭服务、居家照料为核心的精康服务,通过购买服务,整合专业资源,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社区康复服务,促进其融入社会,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结合我州实际,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已具备自行采购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旨在为全州三县(市)提供全面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内容涵盖入户识别、技能训练、心理疏导、家庭支持及服务督导,并通过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康复者就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迪庆州民政局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日17时到2025年12月5日17时。
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阳塘路41号迪庆州民政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9时00分。
2.文件递交方式:在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阳塘路41号(迪庆州民政局)进行纸质文件递交。
六、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暂定为2025年12月8日10时30分,如有变化会另行通知。
2.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阳塘路41号,迪庆州民政局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迪庆州民政局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23万元。
4.最高金额:23万元。
5.项目周期:6个月。
6.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迪庆州民政局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项目的需求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1.投标文件(包括项目服务具体方案,目标绩效标准等内容)。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
3.公司简介(资质、组织机构、人员结构、场地、制度建设情况及获奖情况等)。
4.委托他人参与遴选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鲜章,按顺序排列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参加遴选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九、项目信息公开
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在迪庆州民政局公众号(迪庆民政)及政府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
地 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阳塘路41号
联 系 人:周老师、和老师
电 话:18388060036、13988787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