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云水河长〔2025〕6号)要求,迪庆藏族自治州水务局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党组班子研究决定推荐迪庆州桑那水库站,迪庆州水务局李俊,香格里拉市水务局龚龙作为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9月26日(公示期5天),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迪庆藏族自治州水务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依规依据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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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水务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