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公布2025-2026年第一批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名单的通知
州级各预算单位,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云财行〔2015〕102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2026年全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行〔2024〕226号)有关规定,在各县(市)财政部门积极配合下,通过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顺利完成2025-2026年第一批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工作。按照省财政厅要求现将2025-2026年第一批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名单在州财政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自2025年1月起,严格执行新一轮会议定点场所管理,各级党政机关负责做好本部门的会议定点管理,三类会议应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对不能够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召开的会议实行定点管理,严格按照框架协议采购管理要求选择会议定点场所,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库支付监控,加强会议支付管理。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
附件:迪庆州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协议价格报送表
迪庆州财政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