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各办(局)、中心:
根据《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迪府办电〔2016〕18号)精神,经管委会研究,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二、管委会值班安排
总值班电话:0887—8388678
传 真:0887—8388147
值班领导:军 红
综合办:陈晓莲
经贸局:王 燕
财政局:和国琼
人社局:浩翠珍
群团办:李从煜
园区办:杨贵梅
社事局:和正锋
建设环保局:斯南江初
机关事务中心:和燕芳
和 俊
政务局:和瑞云
农技中心:黄立峰(4月2日至3日)
墨顺荣(4月4日)
国土分局:李志强
公安分局:苏金泉
司法分局:孙建华
质监分局:杨建红
消防大队:胡 锦
礼仁村委会: 和占红
新仁村委会:和建文(4月2日)
李晓东(4月3日至4日)
社区居委会:李学翰(4月2日至3日)
和建华(4月4日)
三、相关要求
(一)各办、局必须自行安排好值班人员并书面报管委会办公室备案。部门负责人、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联系畅通,同时各部门需确保节假日期间工作正常开展。
(二)节日期间,各部门必须检查办公室内的电源、线路及门窗,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及有关重要资料,做好防盗、防火相关工作。
(三)节日期间,严禁公车私用,禁止参与黄、赌、毒活动,禁止打架斗殴、寻衅恣事;禁止参加非法组织活动,不得传谣、信谣、造谣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欢乐度过节假日。
迪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