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各办、局(中心),驻区各相关单位,村(社区)“两委”:
为深入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7年全州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结果作为评价考评对象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纳入我区目标督查考评体系。请各部门认真按照本考评体系要求,开展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
一、考评对象
区内各目标责任单位。
二、考评工作实施主体
由管委会办公室及政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对考评对象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工作评议考核。
三、考评内容:
(一)各部门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工作正规有序,档案资料管理良好,明确专人负责工作情况。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和投诉、行政复议办理情况。包括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答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
(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各相关部门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五)公开过程中的保密情况。
(六)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有关文件报送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培训和其它活动参与情况。
四、年度考评的基本程序。
(一)管委会办公室、政务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工作组。
(二)按照考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考核。
(三)考评对象按照考核要求于年未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书面材料报管委会办公室。
(四)考评组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资料、综合评议等方式,对考评对象进行全面考核评议。
(五)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为年度考核,考核工作于本年年末进行。
(六)考评组综合平时检查、定期考核及社会评议情况,提出初步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经审定后,在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
(七)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考评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按综合得分,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合格(60分以上)、不合格(不足60分)4个等次。考评成绩优秀等次以满分记入目标督查考评分。优秀以下等次以考评分值按相应比例折算后记入目标督查考评分。
五、考评结果的运用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结果作为评价考评对象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将纳入目标督查管理体系并占总分值的4%,
(二)考核结果向各部门进行通报。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予以表彰;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在全区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在全区予以通报。
迪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