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屈天恒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州政府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族宗教委、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投资促进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州人民政府决定:
屈天恒 免去州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格玉斌 免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和 文 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衡 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龚曲江初 任州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钟文芳 任州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鸿雁 任州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正处级,试用期一年);
和宏军 任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扎西边军 任州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正处级,试用期一年);
吕鹤祥 任州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李文亮 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海 涛 任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旭东 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陈伊丽 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夏巴克主 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边 宗 任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向荣 任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智丹 任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香格里拉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