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迪庆州委《关于何文新等五名同志免职退休的通知》(迪委〔2016〕166号)文件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同意:
何文新 免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
陈玉文 免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退休;
赵宗明 免去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人事关系在维西县)职务,退休;
廖建虹 免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
李晓英 免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免职退休手续。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