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486X2/201600031
文  号
来 源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16-07-18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木新华等二同志任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7-18 14:41     浏览次数: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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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7日迪庆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木新华 为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史昕然 为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7月17日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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