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钟桦委员:
您在迪庆州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3040005号《关于争取政策支持提升高速公路使用效益进一步释放高速公路发展红利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收到该建议后,迪庆州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向省政府和相关部门争取政策支持,探索香丽高速差异化收费政策”事宜十分具有建设性,为此我局多次对接云南省香丽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探讨香丽高速差异化收费事宜。目前,迪庆州交通运输局引导香丽高速公司积极贯彻落实《云南省推动高速公路融合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文件精神,助力降低群众高速出行成本工作,香丽高速已实行了通行费减免优惠。一是货车车辆通行费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1至6类货车分别享受应收车辆通行费95%、72%、79%、84%、84%和89%的差异化折扣;二是根据《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关于规范多轴多轮液压平板车轴数判定工作的函》(交路网函〔2021〕362 号)规定,对于多轴多轮液压平板车,车辆每轴线(一线两轴8轮胎)应按两轴收费,在六轴货车实际执行收费系数的基础上,按每增加一轴增加0.6的收费系数确定;三是办理ETC设备,并能正常使用的车辆均可享受9.5折优惠。同时,香丽高速经营企业在充分调研替代路断面交通量、车辆保有量、通行意向等数据基础上,正在积极研究制定客运车辆差异化收费方案,拟计划在年内开展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若试点方案成功将正式实行差异化收费政策。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