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迪庆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1304063号提案的答复
李学华委员:
您在政协迪庆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304063号《关于恢复药材基地的建议》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高原特色产业发展的长期关注和支持。您在发展高原特色产业,尤其对中药材产业现状方面给我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推动我州高原特色产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24年,全州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3.46万亩,产量约5.09万吨(干品),实现年产值8.43亿元,带动农户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迪庆州已有云南香格里拉兰草药业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藏神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维西福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忠浩野生中药材有限公司、维西县供销药材土产公司、德钦县拖顶乡珠巴洛河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28家本土中药材种植龙头企业(省级5家、州级12家、县级11家)。全州从事中药材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800多家,中药材产业从业农民近2万人,专业种植大户200多户。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阶段的关键时期,是我国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加快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目标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我州将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为目标,围绕云南省打造世界“绿色食品牌”决策部署,以小众高端、特色精品、绿色有机为方向,以“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示范创建为抓手,重点打造土、特、产等特色产业,深入实施好“一二三”行动,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围绕中药材产业发展,通过奖补政策、主体培育、调整结构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一是在2025年4月15日,全州召开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第一次会议,为落实全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精神,州政府分管领导对全州中药材产业年度工作重点做出安排和部署,并编制了《迪庆藏族自治州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2025—2027年)》(送审稿),正在进行报批手续。各县(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2025年度迪庆州中药材种养殖规划》。二是强化中药材产业扶持力度。在2023年,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迪庆州支持联农带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施方案(试行)》,把从事中药材产业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奖补范围中,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三是推广中药材绿色生态种植养殖,迪庆州中药材重点发展品种以云当归、云木香、滇重楼、秦艽、附子、续断、珠子参、黄精等道地药材为主,重点发展特色品种以川贝母、藏红花、红景天、胡黄连、冬虫夏草、冰球子、桃儿七等品种为主;加快推进林下、仿野生种植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生产模式,建设中药材与粮油作物间作、套作、轮作等种植模式示范基地,开展“药+经”“药+粮”套种、间种、轮作方式实验、示范。四是建立健全“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动新型经营主体与中药材种植农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增加经营净收入。通过对联农带农龙头企业、合作社的扶持,发展优势主导产业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四是加快中药材GAP基地建设,加快建设以川贝母、木香、当归、冰球子等地方优势品种为重点的GAP基地,各级农业技术推广科研部门积极开展生产技术规程的总结制定工作,全力指导协助企业生产基地对标中药材GAP基地建设标准,鼓励支持中药生产、流通企业在中药材产地自建或共建GAP基地。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4日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