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迪庆州十二届委员会五次会议第125021号提案的答复
魏承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禁白工作宣传力度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州禁白工作基本情况
为打击白色污染,提升香格里拉品牌,1999年中甸县(香格里拉市)试点“禁白”,由县政府牵头动员,市环保局具体负责。2001年4月,中甸县人民政府通过“第八号令”《中甸县关于禁止销售、提供、使用塑料袋的规定》,首次从政府高度明确“禁白”。“第八号令”规定自2001年7月1日起香格里拉市境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提供、使用塑料袋,禁止使用的塑料制品包括:临时使用的食品袋、手提袋、一次性快餐盒等塑料包装物,同时鼓励群众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纸制品以及其它替代品。凡是违反规定在香格里拉县城区销售、提供、使用塑料袋的,对责任人或单位处以30-3000元不等的罚款。“禁白令”后,中甸县抽调工商、旅游、城建、环卫、卫生等十几个部门组成“禁白”综合执法队开展“禁白”监管。不到3年,城区基本消除白色污染,“禁白”取得实效,范围扩展到德钦、维西两县主城区。
近年来,我州白色污染呈加剧趋势,“禁白”反弹情况明显。根据媒体和群众反映“禁白”有所反弹的问题,我局于2014年下发各县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白”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源头防控,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2018年以来,我局牵头,正在实施“迪庆州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项目”,于2020年完成建设;该项目在全州26个乡镇及行政村实施;总投资12740万元;项目采用钩臂式垃圾清运车、压缩式垃圾清运车结合垃圾斗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垃圾通过高温热解,并对尾气加以处理,最终实现对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白色污染防治,遏制“禁白”反弹起到积极作用。
二、当前禁白工作存在的问题
针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于2020年6月22日及23日以电话了解、收集材料等方式向各县市相关部门对我州当前“禁白”工作进行了调研。香格里拉市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禁白”工作,做到常态化监管;2020年1月至6月,对五个农贸市场检查11次;对14个商贩、2家塑料制品经营户共处罚1400元;销毁塑料袋、自封袋、保鲜膜等30万个。维西县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住建局主要负责“禁白”工作,德钦县由住建局主要负责“禁白”工作;两县对白色污染均有监管,无处罚、没收塑料制品等情况。总体看,我州各县市“禁白”工作开展不平衡;巩固“禁白”成效亟需加强。
造成白色污染加剧、“禁白”反弹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防治白色污染涉及多个部门,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造成权责不明导致责任难以真正落实、队伍建设难以保障、缺乏专项资金来源。
二是渠道多元化,难以全面遏制,部分商贩和居民想方设法躲避监管,主要通过外地自行采购,电商采购等途径采购塑料制品,使用量呈上升趋势,加剧监管难度。加之近年来随着外卖、快递等新兴行业的迅速发展,白色垃圾污染有抬头趋势。
三是“禁白”工作难以延伸至乡镇村,受管理队伍不足,资金投入不够等因素限制,乡镇“禁白”无法有效开展,成为“禁白”死角;一旦监管稍有放松,市场销售使用反弹,部分带入城区使用,加重城区监管难度。
四是环保购物袋无认证,在“环保”购物袋市场流通过程中,部分购物袋无相关质量认证,市场上目前的可降解塑料袋成本较高。
五是群众环保意识仍有待提升,经过宣传教育,“禁白”被群众广泛接受与认同,但仍有少部分群众贪图便宜方便,私下销售使用,屡禁不止,都加剧了白色污染。
加强白色污染防治,巩固深化“禁白”工作,需要不断探索实践。除运用行政、经济、舆论监督等手段外,在落实责任主体、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还有许多亟需改进完善之处,特别是在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过程中,“禁白”应得到进一步重视,坚持不懈树立好香格里拉品牌形象,推进美丽迪庆建设。结合我州实际,当前需要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立法。尽快修订出台“自治州禁白管理条例”,明细监督管理责任,制定环保购物袋市场准入标准,强化违规处罚细则,为“禁白”执法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禁白”管理纳入综合执法,完善乡(镇)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将“禁白”管理纳入综合执法管理体系或城管执法管理范围,使“禁白”监管常态化,得到人力物力财力保障。进一步拓展乡(镇)“禁白”监管,纳入综合管理。市场执法部门联合工商、税务等部门协同开展,有效从源头上控制市场销售使用塑料袋。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加大“禁白”宣传力度,特别是乡镇“禁白”宣传,巩固提升群众自觉参与“禁白”的意识,使环保购物成为群众购物消费习惯。
三、加强禁白工作宣传力度工作计划
防治“白色污染”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行业的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的积极参与。结合职责职能,我局将坚持不懈加强“禁白”工作宣传力度,加快构建绿色、循环、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加强媒体“禁白”宣传。通过州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网站、我局“迪庆生态环境”微信微博长期发布“禁白”知识内容,使广大群众树立环保意识、抵制白色垃圾、提倡绿色消费的良好氛围。通过州广播电视台播出禁白限塑宣传公益广告;通过迪庆日报,以州生态环保委员会的名义刊发“关于加强禁白限塑工作的通告”等内容,强化州级主流媒体“禁白”宣传。同时,积极协调农贸市场经营等单位,在主城区常态化开展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营造氛围,推动形成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是积极开展“禁白”宣传活动。利用“六五”环境日等重点节日,通过现场发放宣传手册、环保购物袋等方式鼓励市民环保购物;结合“法律七进”,强化学校、企业、乡村禁白限塑宣传,推动形成人人都成为环境保护的关注者、环境问题的监督者、生态文明的推动者、绿色生活的践行者。
三是加强联动推进“禁白”工作开展。住建、发改、生态环境、林草、水务及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协调联系,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配合做好垃圾分类、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等工作,巩固“禁白”成效,提升全州生态环境质量。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15日
联系电话:0887—8297693 联系人:何定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