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86号建议的答复
余建国代表:
您在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86号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党的二十大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求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近年来,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为进一步提升居住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您提出阿尺打嘎村13个村民小组需进行人畜分离建设,实现农村养殖集约化、规模化,有效解决人畜混居现象的建议,我们认为可行性非常高。但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5〕168号)文件精神,资金分配、项目审批权限均下放至县(市)一级。州级主要负责督促指导项目库和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编制、项目资金监管,项目安排和资金安排具体由县(市)级进行统筹。目前2024年度项目库及财政资金涉农整合方案已编制完成。经与县、乡进行协调对接,下一步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市)审定”的原则,把巴迪乡阿尺打嘎村13个村民小组前期工作相对成熟的可实施的项目逐年纳入项目库及财政资金涉农整合方案进行实施。我们将积极督促县(市)做好项目落实。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