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注:A类
对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6号建议的答复
余建平代表:
您在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6号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8年以来,我州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据统计,全州累计完成农村卫生户厕改建49393座,卫生公厕改建205座,卫生户厕覆盖率83.22%,其中无害化户厕覆盖率71.47%。目前,全州垃圾热解站建设完成78座,垃圾中转站1座,我州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84.62%,建制村垃圾设施覆盖率76.76%,自然村垃圾设施覆盖率74.73%。镇区污水全州26个非城关镇中14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得到治理或简易治理,占非城关镇53.85%;农村污水治理全州2036个自然村中完成治理自然村1343个,生活污水治理率为65.96%,收集处理率为9.54%。近年来,各级各部门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发动农民群众开展“三清一改”活动,集中力量开展乡村道路、农田林网、村落庭院等公共空间整治,村庄实现了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了明显成效,全州所有自然村基本实现“农村人居环境1档标准”8项要求。
一、针对提出的“加大农村人居环境资金的投入力度,根据不同的村庄人居环境现状,加快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议。
州农村人居办统筹州生态环境、州住建等部门,协调各县(市)推进整体工作:一是加强资金投入,源头减量污水排放。2023年在维登乡投入资金688.47万元,建设农村卫生厕所1223座,源头减少厕所粪污、尾水乱排的情况。2023年计划推进实施格咱乡、洛吉乡、东旺乡、塔城镇、中路乡、维登乡、攀天阁乡7个乡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二是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在2022年8月、2023年1月,州级相关部门分别印发了《迪庆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和《迪庆州污水垃圾治理工程三年行动方案》文件,要求各县(市)、州级行业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服务管理责任,按照“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截污、治污、控污的要求,提高全州城乡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能力。
二、针对“对垃圾进行科学分类,对于可以焚烧的垃圾焚烧时采取科学方法,避免二次污染,对不可焚烧的垃圾要建立转运站,运至处理站或建立处理设备”建议。
州农村人居办统筹州住建、州农业农村等部门,协调各县(市)推进整体工作:一是强化政策保障。 2020年7月,印发了《迪庆州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五分法”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可腐烂垃圾、可再利用垃圾、可填坑垫道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可燃烧垃圾五类,要求各县(市)因地制宜,加快推进我州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二是加快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2023年5月18日,在香格里拉市金江镇召开了“全州2023年上半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工作推进会”,会议实地考察学习了金江镇垃圾处理站、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机制建立执行先进做法经验,徐光德副州长主持会议,李燕兰副书记出席讲话,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三县(市)党委(政府)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县级主要部门及各乡镇主要领导参加会议,会议要求垃圾处理重点以收费制度建立和长效管护机制执行为切入口,县(市)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在2023年10月30前90%行政村推广执行垃圾收费制度,11月30日前确保90%以上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根据调度数据,目前维登乡建设垃圾热解站处理站1个,垃圾中转站1个,配备垃圾车1辆、垃圾斗36个、垃圾桶406个,但大部分未发挥应有效果,维登乡垃圾热解站闲置问题也在2023年2月份督导中进行了曝光,要求地方政府要扛实责任,逐步推行垃圾处置收费制度,配备专人进行管护,确保配套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工作建议,州农村人居办(州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向中央、省级争取专项资金和项目支持,解决“两污”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也将按照我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六个一”行动要求,加大“一月一曝光”“一月一督导”“一月一通报”工作力度,压实属地和行业部门责任,跟踪督促各地强化问题整改销号,切实提升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质量。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3日
联系电话:张凡 联系人:15758464330